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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彭山区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1495410037/nyncj/2025-0005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nync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彭山区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 试点项目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彭山区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推广力度,加快补齐农业社会化服务短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我区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35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二、申报时间

2025年9月5日-9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在彭山区内进行粮食类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补助环节及标准

支持服务主体新建或者改扩建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购买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设备,修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农机具停放库棚和维修保养场地等。项目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农业社会化服务设备是否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外,以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储备指南印发的时间点为准。

五、申报程序

1.申报(9月10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填制《彭山区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见附件)。

2.初审(9月10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进行公示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综中心。

3.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局党组会议确定。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37635195,QQ:416468646)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省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

电话


社会化服

务组织名称


项目实施内容


所在村委会意见

年月日(盖章)

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年月日(盖章)

区级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年月日(盖章)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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