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眉财农〔2024〕16号)精神,彭山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其中:中央60万元,省级85万元),结合2024年衔接资金年度计划,现拟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使用计划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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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使用计划(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使用计划(征求意见稿)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项目摘要 |
2024年度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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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点 |
项目内容及规模 |
群众参与利益联结机制 |
衔接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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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5 |
6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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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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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农业产业设施提标工程 |
5300001189852077 |
产业发展 |
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
锦江镇象耳村 |
产业道路提标,修补合计6.5公里;新建蓄水塔2个。 |
支持基础设施等补短,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解决脱贫户(监测户)等人员出行、生产需求。 |
11 |
11 |
|
2 |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 |
5300001189847802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青龙街道、锦江镇 |
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费用。 |
通过解决大龄残疾、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公益岗位增加其收入。 |
5.1 |
5.1 |
|
3 |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春季、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
5300001189848316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教育 |
青龙街道、锦江镇 |
为在读中职、高职学生给予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 |
通过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提高脱贫户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提高自身发展能力。 |
0.9 |
0.9 |
|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8 |
8 |
||||||||
4 |
公益性岗位 |
5300001166366089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凤鸣、观音、谢家、江口、黄丰、公义 |
组织脱贫户投入到看山、巡河、垃圾清扫、农业废弃物收集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增加收入。 |
鼓励脱贫(含监测)家庭劳动力在就近务工,增加收入。 |
4 |
4 |
|
5 |
2024年产业扶持项目 |
5300001166346458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凤鸣、观音、谢家、江口、黄丰、公义 |
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小规模种养殖业到户产业。 |
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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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额信贷贴息 |
5300001166477902 |
产业发展 |
小额信贷贴息 |
凤鸣、观音、谢家、江口、锦江、青龙、黄丰、公义 |
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小额贷款贴息。 |
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小额贷款贴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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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
12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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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 |
邓庙村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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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粮经复合高效种植项目 |
5300001166495415 |
产业发展 |
种养植业基地 |
凤鸣、观音、谢家、江口、黄丰、公义 |
对实施稻鱼、稻虾等稻渔综合种养的业主每亩补助500元。对规模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对种植5亩以上小麦的给予补助,新增种植的每亩补助300元,持续种植的每亩补助200元。 |
享受补贴的业主缴纳的土地流转租金惠及脱贫群众,同时吸纳脱贫群众进行务工。 |
60 |
60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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