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的批文[2023]28号,按程序实施完成后,经区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同意对2023年全区村级防疫人员拨付彭山区动物防疫补助44万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现将补助花名册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花名册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7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37633826
特此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