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农〔2023〕4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调动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合理保障种粮收益,如实补贴实际种粮者,现补报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已完成:
公义镇补报面积121.1亩,金额4124.67元;凤鸣街道补报面积392.13亩,金额13355.95元;观音街道补报面积1.496亩,金额50.95元;黄丰镇补报面积23.2亩,金额790.19元;锦江镇补报面积27亩,金额919.62元。合计补报面积564.926亩,金额19241.38元(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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