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眉彭农〔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镇(街道)审核上报和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核实结果,现对“2023年支持粮食扩面主体补助明细”公示如下。
2023年支持粮食扩面面积8亩,补贴金额2400元。实施主体补助明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8-37630366。
附件:2023年支持粮食扩面面积及补贴明细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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