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眉彭府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可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补助。2022年由眉山市彭山区巧妹子家庭农场负责实施,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月4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1304
2023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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