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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增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索引号:1495410037/nyncj/2023-0005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nync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增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7-10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广泛宣传、业主自愿申报、镇(街道)推荐、公示、专班初审、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种粮大户李云贵实施培育工程(2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现予公示。如对拟定的实施主体持有异议或其他意见,请于5日内(7月10-14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所反映的情况须真实、准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34785

特此公示。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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