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广泛宣传、业主自愿申报、镇(街道)推荐、公示、专班初审、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种粮大户李云贵实施培育工程(2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现予公示。如对拟定的实施主体持有异议或其他意见,请于5日内(7月10-14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所反映的情况须真实、准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34785
特此公示。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