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按照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2〕43号)和《关于做好乡村植保员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2〕26号)精神,为实施好项目,现将遴选2022年乡村植保员6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面向我区6个镇(街道),各镇(街道)聘请乡村植保员1名,共6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农业院校(含农广校、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涉农专业毕业生、种植能手优先选聘。
(三)熟悉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在该镇(街道)属地从事农业生产或服务相关工作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四)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本镇的农作物分布及种植结构情况,具有一定的农业知识储备。
(五)不能是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家退休公职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良信誉者,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区农业农村局发布选聘通知;
(二)本人申请;
(三)镇人民政府初审、择优推荐;
(四)区农业农村局复审、考核;
(五)公示;
(六)确定人选,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与选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七)统一培训后上岗。
四、责任与权利
(一)乡村植保员的责任
1.作为病虫情报侦察兵。乡村植保员要熟悉当地主要病虫害发生的种类、时间、范围和程度并能准确识别,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
(1)定点调查。选择本镇具有代表性的1—2个村(社区),结合当地农作物病虫监测点,集中定点开展病虫害调查。调查作物需包含当地主要粮经作物,在相应农作物病虫害的主要发生期内,平均每周调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点数不少于5个。
(2)走访踏查。在2—4月小春、6—8月大春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关键时期,走访本镇各村(社)农作物病虫害重发区域,调查田间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情况,要求在大小春病虫发生关键时期所有村(社)至少分别走访1次。
2.作为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均每月宣传不少于1次,全年300人次以上,同时定期整理接受宣传者参与的签字名册或照片佐证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作为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在当地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时期,指导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重发田块指导防治全覆盖,带动所在乡镇大面积开展病虫防治。
4.作为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乡村植保员要选择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等调查了解粮经作物主要用药品种及农民用药惯,掌握当地农药使用情况。重点指导辖区内农药固定监测点准确填报农作物种植情况表、农药购买情况表和农药使用情况表,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5.区农业农村局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乡村植保员的权利
1.按照劳务协议获取劳务补助;
2.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解除劳务协议;
3.在聘用期间被解聘的,有权向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聘期及待遇
(一)聘任期限
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按照《四川省乡村植保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乡村植保员聘用不受‘一年一聘’限制,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随时对不能履职尽责的乡村植保员进行解聘”。
(二)购买服务
按不超过10000元/年·人的标准购买植保服务,其中包含区农业农村局为植保员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工具、培训等费用。
六、考核管理与培训
由眉山市彭山区植保植检站主要负责、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乡村植保员的考核管理,通过病虫监测调查记录、农药使用量调查记录和宣传、指导记录等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乡村植保员劳务补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半年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半年度劳务补助的50%)。眉山市彭山区植保植检站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植保员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定期培训一年不少于2次。
七、报名方式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名,镇(街道)初审、择优推荐。请各镇(街道)于2022年9月2日前将经镇(街道)公告公示后的《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报名审核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报名审核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28-37630366)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乡村植保员报名审核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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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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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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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执(职)业资格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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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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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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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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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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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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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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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资格审查意见 |
签字: 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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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资格审核意见 |
签字: 单位(章) 年 月 日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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