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2号)、《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推中心、项目办、扶贫股、纪检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种养循环新技术推广)实施主体及补助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月8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1259
附件:1、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种养循环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主体及补助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种养循环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主体及补助情况
一、建设主体:建设约30亩稻鸭鱼共生示范基地,眉山市彭山区成林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猕猴桃标准化种植示范园,眉山市彭山区佳亿家庭农场;建设2个约30亩柑橘绿色种植示范园,眉山市彭山区尚瑞家庭农场、眉山市彭山区初心农耕水果家庭农场。
二、补贴资金:稻鸭鱼共生4万元;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园2万元;柑橘绿色种植园各2万元。共计资金10万元。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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