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4年8月30日,巡察反馈的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5个。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25项,建章立制21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9人次。
反馈问题(一):党组政治学习弱化,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内容不够到位。
1.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中英文专题网站内容等涉及本部门的政策精神未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会上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开展学习;二是各业务股室配合,对涉及本部门的需学习的政策精神及时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在机关会上学习。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落实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见2次落实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闫思宇)、负责股室(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并印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安排非党人员从事党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调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明确由党员(许玉雪)担任,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均是以明件的形式制定和印发。如《关于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眉彭经合外事党组〔2022〕28号),均没有进行派生定密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制定。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梳理,对过去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按派生定密规则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的文件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同虚设,局党组未按照学习计划的次数、内容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督促中心组成员认真准备学习交流发言,确保学有所得,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学习6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三审三校”制度和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新闻发布制度》,并建立“三审三校”审批单,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要按规定规范填写审批单,“三审三校”审核通过才可对外发布信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比如,部分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在2021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21年个人述职报告中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
整改情况: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意识,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加强一把手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各班子成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三):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
1.未完成《眉山市彭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至2024年)》“关于2022年力争新招引投资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其中科研类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为重点招引方向”的目标任务。2022年完成1个投资1.5亿元,目前在建的西藏禧年酒店,完成任务的50%。
整改情况:一是全盘梳理掌握的服务业项目信息,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引,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重点项目1个,广东民族产业发展(眉山)智慧型冷链冷库及央厨预制菜项目,总投资2亿元,该项目已试运行;二是多渠道捕获项目信息,通过第三方招商机构、驻外经合局现有渠道、资源,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存在差距。
1.两大主导产业发展不平衡,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有待进一步壮大。2020年11月以来,签约制造业项目56个。其中新能源新材料项目30个,占比53.57%。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仅有13个,占比仅23.21%,除中创新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一个百亿项目之外,多为小型项目,且大多处于在建阶段,尚未释放出产业带动效应。
整改情况:一是从源头梳理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产业链,已完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潜力研究暨招商指引》;二是以补齐产业链要素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挖掘项目信息,引进更多优质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制造业项目9个。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2.重制造业轻服务业,利用本土文化资源招引服务业项目以提升城市品质的动能不足。2019年至2023年9月,区经合局共引进项目92个,其中服务业项目12个。这些项目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仅有2个(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渔乐康养项目),占比11.76%。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整理各单位、镇(街道)“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对全区文旅资源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谋划,对接各部门摸清招商需求,形成项目机遇清单;二是充分宣传利用《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引荐奖励办法》,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发布项目信息,积极邀请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来彭考察,引进更多文旅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项目6个,在谈服务业项目18个,其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五星级酒店配套钓鱼运动赛事项目”,已签框架协议,项目金额约20亿,预计在9月正式签约。小熊猫民宿、石竹书院项目、武阳里凯悦酒店等项目正在积极洽谈。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五):履行外事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1.未充分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未见“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的工作内容和有效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督促成员单位重视“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二是重点跟踪保障雅保等外资在彭项目,做好项目协调等保障,在涉外企业中展示好彭山形象,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三是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获取彭山宣传视频、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为外资企业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对外展示彭山形象,有效提升城市国际形象和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台商服务中心工作弱化。自2019年2月台商服务中心整合到经合局,近4年半的时间仅和台资企业进行洽谈、为台资企业服务过2次,未主动找资源向台资企业或台商推荐彭山。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摸排辖区内台资企业名单,形成台账,结合“进千企”等活动开展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服务;二是借助招商引资推介会、驻外经合局等平台,在招商引资中,积极寻找台资企业或台商,做好招商服务,向其推介彭山,积极邀请台资企业或台商到彭山考察。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外宣传不足,外商项目招引困难,且至今未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招商引资推介会、西博会、进博会等会节平台、中国美国商会等行业商协会,多方面、多渠道获取外商投资信息,突出对重点外资企业的“再招商”,推动美国雅保、液化空气等重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或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外资项目招引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问清区县层级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注意事项,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六):招引项目带来经济效益不明显,资金到位率较低。
1.已履约落地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到位资金完成率在全市排名靠后。2019年至2023年已履约落地项目71个,协议总投资673.4亿元,累计上报到位资金165.84亿元,资金到位率24.62%。2019年至2022年区经合局上报市签约项目总到位资金全市排名分别为第6、第7、第5、第4,其中省外到位资金完成率全市排名分别为第4、第7、第8、第3。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部分投产完成且到资率低项目,加强服务,协助融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彭山区总到位资金率全市第三,外商直接投资全市第一。2024年截至目前,已上报到位资金累计49.13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55.83%(任务88亿元),其中上报制造业到位资金累计32.59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75.79%(任务43亿元),国内省外到位资金40.65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61.59%(任务66亿元);二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持续强化项目服务,严格执行区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扎实开展“千企调研解难题”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投产项目尽快达产,切实提升已履约项目到资率,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36余次;三是强化项目招引,加强项目研判,严把项目准入关,招引并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为后续提供到位资金提供源头活水,截至目前已研判项目40余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前;第二项、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七):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
1.保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不到位;定密审批流程不规范,涉密文件过程稿未标注密级,未开展定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保密工作督导,建立保密工作台账;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保密工作机制,规范定密审批流程,严格按要求标注涉密文件秘级;三是加强保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保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发布的信息未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整理制度缺漏和工作漏洞,完善《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保密工作制度》;二是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建立《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三是压实责任,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前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涉密人员未开展保密审查,未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不到位,无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无保密提醒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每年开展保密审查,严格要求涉密人员及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截至目前,已对5个涉密人员在公安机关完成备案 ;二是建立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工作台账(已报送至机要保密局),规范脱密期管理流程,及时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截至目前,已要求1名离岗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三是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加强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截至目前,已对1名离岗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保存不符合要求,收文、发文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涉密公文处理办法》,并对涉密人员关于涉密文件管理工作的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执行收文、发文的登记要求,由专人负责涉密文件收发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未按要求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定办公室和外事股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二是组织人员对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梳理,对不合格的设施及时报废处理,对必要的设施及时购买。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八):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局党组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2021年1月15日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并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指定班子成员(魏晨曦)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学习《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二是2024年8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局党组2021年、2023年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已开展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存在未确定等级,防控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部分同志岗位不同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全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单位工作业务实际以及岗位情况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定风险等级;二是根据排查情况针对性制定防控具体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未见支部大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通报的记录。未见党组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研究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对受处分未通报的事项及时通报,截至目前,已在党组会、例会、支部会上通报刘雪超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工作,积极对接区派驻纪检组,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经合局内设5个股室负责人2021至2022年度未进行述责述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已组织5个股室负责人对2023年工作开展述责述廉;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支部纪检委员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整改情况:已对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让担任委员的同志尽快熟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工作职能职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7.2022年、2023年区经合局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已制定2024年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九):局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
1.部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未向单位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眉山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眉纪发〔2023〕2号),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由办公室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报备监督,及时提醒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同事按时报备,截至目前,1名结婚同志(古斯琪)已按要求完成报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涉嫌抄袭。如,《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中第十二条“根据医院年度总体发展规划”,“医院”不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佳兵)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严肃批评;二是纠正错误,结合实际工作修改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单位全部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加强制度内容审核把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未动态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更新不适应现状的制度内容;二是办公室及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动态调整人员。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办公室管理不够规范。无2019年至2022年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无2019年至2021年收文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档案管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落实相关责任人,定期检查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登记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公车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完善公车信息,定期检查;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彭山境内定点加油,截至目前,再未出现异地加油现象;三是强化工作纪律,因工作需要周末出车、加油等,需及时补充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截至目前,再未出现未出车的情况下周日加油的现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部分岗位没有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牵制。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会计、出纳岗位相互分离、各司其职的工作要求,分别设置出纳人员、会计人员一名,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支出签字流于形式,多数费用未严格审批报销制度,存在支出在前,领导审批在后现象;且未按《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多数接待方案无分管副区长签字。个别财务报账资料不齐全、不完整,支出凭证未附原始单据,2019年至2022年期间,区经合局所有接待方案和部分合同以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存在发生经济业务未及时结算及多人参与报销接待费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商务接待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二是严格商务接待管理,每项接待活动指定专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报销,原则上所有原始入账凭证须附原件;三是严格按照《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每笔支出严格把关。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无领用及保管人记录。
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并严格登记,设置专人(陈佳兵)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个别同志在参加党建或工会活动期间,或休公休假期间在已安排就餐情况违规报销差旅费705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已要求王昱凯、魏晨曦等人应退还差旅费3950元,截止7月底,已按要求全部退还;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报销制度,提高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差旅报销规定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差旅报销审核,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要对差旅报销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一):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不到位。
1.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落款未签字、签章、签订日期,且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由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签订合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由经办人代签的将授权委托书与协议一同归档,截至目前,所有合同均按流程规范签订;二是协议签订后,归口股室对项目协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协议及时完善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二):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局党组对党建重视不够,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把手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协助分管党建的分管领导(魏晨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人员学习《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组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到位,未见党组研究讨论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机关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将有涉及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事项时作为议题及时上报党组研究,党组会议对支部提请的事项认真研究讨论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严格按照党组织管理落实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建业务知识匮乏,落实非党同志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牵头,落实一名班子成员(魏晨曦)负责党建工作,并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党组织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能职责;二是调整安排一名党员(许玉雪)专人从事单位党务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不规范。
1.局党组未将两名同志受处分情况纳入当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且两名受处分人员在各自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也均未提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眉彭组通〔2023〕1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刘雪超同志将受处分情况在2024年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说明;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把关审核,督促有受处分的班子成员将当年受处分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度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带头对雷同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整改;二是由一把手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对报告质量严格要求,杜绝雷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三会一课”不规范。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仅见2次支委会记录,9次党课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未见支部开展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对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资料归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主题党日”活动未正常开展。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未见明确进行“主题党日”活动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按照规定每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在支部手册中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明确记录为“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四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四):党员发展和党费交纳不规范。
1.有表决权党员未过半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违反党员发展流程,未逐一讨论和表决吸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员入党志愿书中没有与时俱进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认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文件;二是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培训,要求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应充分体现和认识党最新的创新理论。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党员未按党章规定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台账管理;二是及时收齐未交纳的党费并足额完成交纳;三是加强党费管理,专人负责收纳党费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交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五):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1.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主要存在选拔任用未进行职位预审;动议时间早于预审时间;讨论决定党组会时间先于考察公示时间,程序倒置,公示时间不足;提拔的5批次9名干部均未开展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未召开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未开展考察谈话、未形成考察材料、未进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审查、讨论决定党组会未进行无记名票决、未开展任前谈话,重要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同类情况发生;二是修订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办法》并严格遵守;三是梳理工作流程清单,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确保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严谨。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均按程序完成晋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文书档案不规范。提拔人员文书档案未实现“一人一册”。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陈佳兵)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重新整理文档资料,完善提拔人员文书档案,确保“一人一册”。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相关档案均为“一人一册”。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个别同志出国(境)以请假条代替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规定汇编》,增强干部职工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单位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做到自觉按规定审批;三是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根据单位人员变动及证件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情况表,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常态化;四是按照要求对刘雪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刘雪超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说明,将此事项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提醒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六):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推进依然缓慢。
1.党组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推进百亿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到位率较低的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我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服务工作,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刘雪超)与一个股室(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股)服务项目,积极督促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资金到位率,截至目前,中日康养城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3.25亿元,资金到位率已达43.25%,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积极配合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水郡未来城项目推进工作,每季度定期走访企业督促项目推进,提升资金到位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十七):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整改滞后和不够到位。
1.2021年11月纪委督查指出区经合局存在公车管理没有制度等5个问题中的“公车加油没有写里程数”的问题于2022年10月才开始记录里程,延缓整改近1年。对“个别同志上班迟到”问题,整改佐证未见党组会强调纪律的记录,未见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认识、高效整改。截至目前,公车管理等问题已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已全部更新完善;二是及时在党组会上对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机关会上进行强调,三是由分管领导(闫思宇)对该许玉雪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记录,截至目前,迟到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再未出现上班迟到现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党的相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和文件偏少,大部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会、机关例会代替党组会学习。
整改情况:每次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对《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文件开展传达学习,并与机关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会严格区分开。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中关于“力争完成新签约1所高校,完成1所知名高中落地彭山”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可供招商引资的教育用地资源进行梳理,分析招引优劣势,梳理出重点跟踪目标清单;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平台、机构资源,积极捕获高校和知名高中新建校区等项目信息,力争签约落地1所高校或1所知名高中。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三)党组对上轮巡察指出的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长期坚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持续完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公车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查漏补缺,确保长期坚持,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四)2022年9月区委组织部开展党建督查对区经合局党支部指出的:机关党支部书记每月牵头研究本支部工作记录不够完善、机关党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做到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截至目前,“三会一课”均按计划有序进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28829;邮政地址: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电子邮箱1026254654@qq.com。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4年8月30日,巡察反馈的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5个。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25项,建章立制21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9人次。
反馈问题(一):党组政治学习弱化,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内容不够到位。
1.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中英文专题网站内容等涉及本部门的政策精神未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会上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开展学习;二是各业务股室配合,对涉及本部门的需学习的政策精神及时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在机关会上学习。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落实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见2次落实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闫思宇)、负责股室(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并印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安排非党人员从事党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调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明确由党员(许玉雪)担任,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均是以明件的形式制定和印发。如《关于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眉彭经合外事党组〔2022〕28号),均没有进行派生定密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制定。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梳理,对过去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按派生定密规则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的文件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同虚设,局党组未按照学习计划的次数、内容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督促中心组成员认真准备学习交流发言,确保学有所得,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学习6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三审三校”制度和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新闻发布制度》,并建立“三审三校”审批单,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要按规定规范填写审批单,“三审三校”审核通过才可对外发布信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比如,部分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在2021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21年个人述职报告中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
整改情况: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意识,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加强一把手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各班子成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三):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
1.未完成《眉山市彭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至2024年)》“关于2022年力争新招引投资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其中科研类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为重点招引方向”的目标任务。2022年完成1个投资1.5亿元,目前在建的西藏禧年酒店,完成任务的50%。
整改情况:一是全盘梳理掌握的服务业项目信息,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引,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重点项目1个,广东民族产业发展(眉山)智慧型冷链冷库及央厨预制菜项目,总投资2亿元,该项目已试运行;二是多渠道捕获项目信息,通过第三方招商机构、驻外经合局现有渠道、资源,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存在差距。
1.两大主导产业发展不平衡,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有待进一步壮大。2020年11月以来,签约制造业项目56个。其中新能源新材料项目30个,占比53.57%。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仅有13个,占比仅23.21%,除中创新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一个百亿项目之外,多为小型项目,且大多处于在建阶段,尚未释放出产业带动效应。
整改情况:一是从源头梳理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产业链,已完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潜力研究暨招商指引》;二是以补齐产业链要素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挖掘项目信息,引进更多优质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制造业项目9个。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2.重制造业轻服务业,利用本土文化资源招引服务业项目以提升城市品质的动能不足。2019年至2023年9月,区经合局共引进项目92个,其中服务业项目12个。这些项目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仅有2个(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渔乐康养项目),占比11.76%。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整理各单位、镇(街道)“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对全区文旅资源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谋划,对接各部门摸清招商需求,形成项目机遇清单;二是充分宣传利用《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引荐奖励办法》,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发布项目信息,积极邀请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来彭考察,引进更多文旅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项目6个,在谈服务业项目18个,其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五星级酒店配套钓鱼运动赛事项目”,已签框架协议,项目金额约20亿,预计在9月正式签约。小熊猫民宿、石竹书院项目、武阳里凯悦酒店等项目正在积极洽谈。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五):履行外事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1.未充分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未见“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的工作内容和有效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督促成员单位重视“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二是重点跟踪保障雅保等外资在彭项目,做好项目协调等保障,在涉外企业中展示好彭山形象,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三是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获取彭山宣传视频、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为外资企业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对外展示彭山形象,有效提升城市国际形象和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台商服务中心工作弱化。自2019年2月台商服务中心整合到经合局,近4年半的时间仅和台资企业进行洽谈、为台资企业服务过2次,未主动找资源向台资企业或台商推荐彭山。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摸排辖区内台资企业名单,形成台账,结合“进千企”等活动开展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服务;二是借助招商引资推介会、驻外经合局等平台,在招商引资中,积极寻找台资企业或台商,做好招商服务,向其推介彭山,积极邀请台资企业或台商到彭山考察。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外宣传不足,外商项目招引困难,且至今未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招商引资推介会、西博会、进博会等会节平台、中国美国商会等行业商协会,多方面、多渠道获取外商投资信息,突出对重点外资企业的“再招商”,推动美国雅保、液化空气等重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或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外资项目招引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问清区县层级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注意事项,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六):招引项目带来经济效益不明显,资金到位率较低。
1.已履约落地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到位资金完成率在全市排名靠后。2019年至2023年已履约落地项目71个,协议总投资673.4亿元,累计上报到位资金165.84亿元,资金到位率24.62%。2019年至2022年区经合局上报市签约项目总到位资金全市排名分别为第6、第7、第5、第4,其中省外到位资金完成率全市排名分别为第4、第7、第8、第3。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部分投产完成且到资率低项目,加强服务,协助融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彭山区总到位资金率全市第三,外商直接投资全市第一。2024年截至目前,已上报到位资金累计49.13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55.83%(任务88亿元),其中上报制造业到位资金累计32.59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75.79%(任务43亿元),国内省外到位资金40.65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61.59%(任务66亿元);二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持续强化项目服务,严格执行区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扎实开展“千企调研解难题”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投产项目尽快达产,切实提升已履约项目到资率,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36余次;三是强化项目招引,加强项目研判,严把项目准入关,招引并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为后续提供到位资金提供源头活水,截至目前已研判项目40余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前;第二项、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七):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
1.保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不到位;定密审批流程不规范,涉密文件过程稿未标注密级,未开展定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保密工作督导,建立保密工作台账;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保密工作机制,规范定密审批流程,严格按要求标注涉密文件秘级;三是加强保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保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发布的信息未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整理制度缺漏和工作漏洞,完善《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保密工作制度》;二是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建立《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三是压实责任,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前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涉密人员未开展保密审查,未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不到位,无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无保密提醒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每年开展保密审查,严格要求涉密人员及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截至目前,已对5个涉密人员在公安机关完成备案 ;二是建立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工作台账(已报送至机要保密局),规范脱密期管理流程,及时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截至目前,已要求1名离岗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三是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加强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截至目前,已对1名离岗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保存不符合要求,收文、发文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涉密公文处理办法》,并对涉密人员关于涉密文件管理工作的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执行收文、发文的登记要求,由专人负责涉密文件收发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未按要求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定办公室和外事股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二是组织人员对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梳理,对不合格的设施及时报废处理,对必要的设施及时购买。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八):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局党组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2021年1月15日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并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指定班子成员(魏晨曦)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学习《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二是2024年8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局党组2021年、2023年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已开展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存在未确定等级,防控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部分同志岗位不同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全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单位工作业务实际以及岗位情况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定风险等级;二是根据排查情况针对性制定防控具体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未见支部大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通报的记录。未见党组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研究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对受处分未通报的事项及时通报,截至目前,已在党组会、例会、支部会上通报刘雪超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工作,积极对接区派驻纪检组,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经合局内设5个股室负责人2021至2022年度未进行述责述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已组织5个股室负责人对2023年工作开展述责述廉;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支部纪检委员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整改情况:已对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让担任委员的同志尽快熟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工作职能职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7.2022年、2023年区经合局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已制定2024年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九):局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
1.部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未向单位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眉山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眉纪发〔2023〕2号),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由办公室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报备监督,及时提醒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同事按时报备,截至目前,1名结婚同志(古斯琪)已按要求完成报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涉嫌抄袭。如,《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中第十二条“根据医院年度总体发展规划”,“医院”不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佳兵)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严肃批评;二是纠正错误,结合实际工作修改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单位全部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加强制度内容审核把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未动态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更新不适应现状的制度内容;二是办公室及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动态调整人员。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办公室管理不够规范。无2019年至2022年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无2019年至2021年收文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档案管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落实相关责任人,定期检查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登记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公车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完善公车信息,定期检查;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彭山境内定点加油,截至目前,再未出现异地加油现象;三是强化工作纪律,因工作需要周末出车、加油等,需及时补充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截至目前,再未出现未出车的情况下周日加油的现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部分岗位没有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牵制。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会计、出纳岗位相互分离、各司其职的工作要求,分别设置出纳人员、会计人员一名,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支出签字流于形式,多数费用未严格审批报销制度,存在支出在前,领导审批在后现象;且未按《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多数接待方案无分管副区长签字。个别财务报账资料不齐全、不完整,支出凭证未附原始单据,2019年至2022年期间,区经合局所有接待方案和部分合同以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存在发生经济业务未及时结算及多人参与报销接待费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商务接待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二是严格商务接待管理,每项接待活动指定专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报销,原则上所有原始入账凭证须附原件;三是严格按照《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每笔支出严格把关。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无领用及保管人记录。
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并严格登记,设置专人(陈佳兵)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个别同志在参加党建或工会活动期间,或休公休假期间在已安排就餐情况违规报销差旅费705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已要求王昱凯、魏晨曦等人应退还销差旅费3950元,截止7月底,已按要求全部退还;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报销制度,提高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差旅报销规定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差旅报销审核,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要对差旅报销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一):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不到位。
1.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落款未签字、签章、签订日期,且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由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签订合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由经办人代签的将授权委托书与协议一同归档,截至目前,所有合同均按流程规范签订;二是协议签订后,归口股室对项目协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协议及时完善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二):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局党组对党建重视不够,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把手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协助分管党建的分管领导(魏晨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人员学习《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组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到位,未见党组研究讨论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机关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将有涉及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事项时作为议题及时上报党组研究,党组会议对支部提请的事项认真研究讨论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严格按照党组织管理规落实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建业务知识匮乏,落实非党同志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牵头,落实一名班子成员(魏晨曦)负责党建工作,并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党组织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能职责;二是调整安排一名党员(许玉雪)专人从事单位党务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不规范。
1.局党组未将两名同志受处分情况纳入当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且两名受处分人员在各自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也均未提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眉彭组通〔2023〕1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刘雪超同志将受处分情况在2024年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说明;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把关审核,督促有受处分的班子成员将当年受处分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度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带头对雷同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整改;二是由一把手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对报告质量严格要求,杜绝雷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三会一课”不规范。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仅见2次支委会记录,9次党课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未见支部开展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对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资料归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主题党日”活动未正常开展。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未见明确进行“主题党日”活动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按照规定每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在支部手册中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明确记录为“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四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四):党员发展和党费交纳不规范。
1.有表决权党员未过半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违反党员发展流程,未逐一讨论和表决吸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员入党志愿书中没有与时俱进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认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文件;二是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培训,要求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应充分体现和认识党最新的创新理论。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党员未按党章规定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台账管理;二是及时收齐未交纳的党费并足额完成交纳;三是加强党费管理,专人负责收纳党费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交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五):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1.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主要存在选拔任用未进行职位预审;动议时间早于预审时间;讨论决定党组会时间先于考察公示时间,程序倒置,公示时间不足;提拔的5批次9名干部均未开展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未召开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未开展考察谈话、未形成考察材料、未进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审查、讨论决定党组会未进行无记名票决、未开展任前谈话,重要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同类情况发生;二是修订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办法》并严格遵守;三是梳理工作流程清单,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确保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严谨。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均按程序完成晋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文书档案不规范。提拔人员文书档案未实现“一人一册”。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陈佳兵)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重新整理文档资料,完善提拔人员文书档案,确保“一人一册”。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相关档案均为“一人一册”。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个别同志出国(境)以请假条代替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规定汇编》,增强干部职工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单位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做到自觉按规定审批;三是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根据单位人员变动及证件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情况表,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常态化;四是按照要求对刘雪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刘雪超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说明,将此事项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提醒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六):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推进依然缓慢。
1.党组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推进百亿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到位率较低的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我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服务工作,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刘雪超)与一个股室(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股)服务项目,积极督促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资金到位率,截至目前,中日康养城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3.25亿元,资金到位率已达43.25%,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积极配合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水郡未来城项目推进工作,每季度定期走访企业督促项目推进,提升资金到位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十七):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整改滞后和不够到位。
1.2021年11月纪委督查指出区经合局存在公车管理没有制度等5个问题中的“公车加油没有写里程数”的问题于2022年10月才开始记录里程,延缓整改近1年。对“个别同志上班迟到”问题,整改佐证未见党组会强调纪律的记录,未见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认识、高效整改。截至目前,公车管理等问题已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已全部更新完善;二是及时在党组会上对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机关会上进行强调,三是由分管领导(闫思宇)对该许玉雪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记录,截至目前,迟到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再未出现上班迟到现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党的相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和文件偏少,大部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会、机关例会代替党组会学习。
整改情况:每次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对《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文件开展传达学习,并与机关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会严格区分开。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中关于“力争完成新签约1所高校,完成1所知名高中落地彭山”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可供招商引资的教育用地资源进行梳理,分析招引优劣势,梳理出重点跟踪目标清单;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平台、机构资源,积极捕获高校和知名高中新建校区等项目信息,力争签约落地1所高校或1所知名高中。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三)党组对上轮巡察指出的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长期坚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持续完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公车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查漏补缺,确保长期坚持,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四)2022年9月区委组织部开展党建督查对区经合局党支部指出的:机关党支部书记每月牵头研究本支部工作记录不够完善、机关党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做到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截至目前,“三会一课”均按计划有序进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28829;邮政地址: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电子邮箱1026254654@qq.com
。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2024年8月30日,巡察反馈的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5个。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25项,建章立制21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9人次。
反馈问题(一):党组政治学习弱化,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内容不够到位。
1.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中英文专题网站内容等涉及本部门的政策精神未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会上对《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开展学习;二是各业务股室配合,对涉及本部门的需学习的政策精神及时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在机关会上学习。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未落实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于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见2次落实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闫思宇)、负责股室(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并印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安排非党人员从事党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调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明确由党员(许玉雪)担任,严格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均是以明件的形式制定和印发。如《关于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眉彭经合外事党组〔2022〕28号),均没有进行派生定密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制定。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梳理,对过去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按派生定密规则或以“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形式的文件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同虚设,局党组未按照学习计划的次数、内容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督促中心组成员认真准备学习交流发言,确保学有所得,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学习6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三审三校”制度和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新闻发布制度》,并建立“三审三校”审批单,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要按规定规范填写审批单,“三审三校”审核通过才可对外发布信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比如,部分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在2021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21年个人述职报告中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情况。
整改情况: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意识,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加强一把手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各班子成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三):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
1.未完成《眉山市彭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至2024年)》“关于2022年力争新招引投资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其中科研类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为重点招引方向”的目标任务。2022年完成1个投资1.5亿元,目前在建的西藏禧年酒店,完成任务的50%。
整改情况:一是全盘梳理掌握的服务业项目信息,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引,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重点项目1个,广东民族产业发展(眉山)智慧型冷链冷库及央厨预制菜项目,总投资2亿元,该项目已试运行;二是多渠道捕获项目信息,通过第三方招商机构、驻外经合局现有渠道、资源,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存在差距。
1.两大主导产业发展不平衡,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有待进一步壮大。2020年11月以来,签约制造业项目56个。其中新能源新材料项目30个,占比53.57%。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仅有13个,占比仅23.21%,除中创新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一个百亿项目之外,多为小型项目,且大多处于在建阶段,尚未释放出产业带动效应。
整改情况:一是从源头梳理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产业链,已完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潜力研究暨招商指引》;二是以补齐产业链要素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挖掘项目信息,引进更多优质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制造业项目9个。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2.重制造业轻服务业,利用本土文化资源招引服务业项目以提升城市品质的动能不足。2019年至2023年9月,区经合局共引进项目92个,其中服务业项目12个。这些项目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仅有2个(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渔乐康养项目),占比11.76%。
整改情况:一是收集整理各单位、镇(街道)“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对全区文旅资源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谋划,对接各部门摸清招商需求,形成项目机遇清单;二是充分宣传利用《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引荐奖励办法》,通过招商中介、驻外招商局、商协会等多渠道、多平台发布项目信息,积极邀请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来彭考察,引进更多文旅项目,截至目前已签约服务业项目6个,在谈服务业项目18个,其中含“长寿文化”“忠孝文化”“沉银文化”“茶肆文化”等彭山历史文化元素的项目“五星级酒店配套钓鱼运动赛事项目”,已签框架协议,项目金额约20亿,预计在9月正式签约。小熊猫民宿、石竹书院项目、武阳里凯悦酒店等项目正在积极洽谈。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五):履行外事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1.未充分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未见“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的工作内容和有效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发挥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督促成员单位重视“提升城市国际形象”“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二是重点跟踪保障雅保等外资在彭项目,做好项目协调等保障,在涉外企业中展示好彭山形象,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三是积极对接宣传部门、文广旅等成员单位,获取彭山宣传视频、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统筹推进涉外招商引资工作中,为外资企业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对外展示彭山形象,有效提升城市国际形象和推动彭山文化走出去,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台商服务中心工作弱化。自2019年2月台商服务中心整合到经合局,近4年半的时间仅和台资企业进行洽谈、为台资企业服务过2次,未主动找资源向台资企业或台商推荐彭山。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摸排辖区内台资企业名单,形成台账,结合“进千企”等活动开展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服务;二是借助招商引资推介会、驻外经合局等平台,在招商引资中,积极寻找台资企业或台商,做好招商服务,向其推介彭山,积极邀请台资企业或台商到彭山考察。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2024年四川彭山·常州产业推介会”,成功向70余家企业推介彭山。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外宣传不足,外商项目招引困难,且至今未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招商引资推介会、西博会、进博会等会节平台、中国美国商会等行业商协会,多方面、多渠道获取外商投资信息,突出对重点外资企业的“再招商”,推动美国雅保、液化空气等重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或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外资项目招引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雅保增资项目;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问清区县层级出台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优惠政策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注意事项,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六):招引项目带来经济效益不明显,资金到位率较低。
1.已履约落地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到位资金完成率在全市排名靠后。2019年至2023年已履约落地项目71个,协议总投资673.4亿元,累计上报到位资金165.84亿元,资金到位率24.62%。2019年至2022年区经合局上报市签约项目总到位资金全市排名分别为第6、第7、第5、第4,其中省外到位资金完成率全市排名分别为第4、第7、第8、第3。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部分投产完成且到资率低项目,加强服务,协助融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彭山区总到位资金率全市第三,外商直接投资全市第一。2024年截至目前,已上报到位资金累计49.13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55.83%(任务88亿元),其中上报制造业到位资金累计32.59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75.79%(任务43亿元),国内省外到位资金40.65亿元,全年目标完成率61.59%(任务66亿元);二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持续强化项目服务,严格执行区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扎实开展“千企调研解难题”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投产项目尽快达产,切实提升已履约项目到资率,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36余次;三是强化项目招引,加强项目研判,严把项目准入关,招引并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为后续提供到位资金提供源头活水,截至目前已研判项目40余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前;第二项、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七):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
1.保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不到位;定密审批流程不规范,涉密文件过程稿未标注密级,未开展定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保密工作督导,建立保密工作台账;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保密工作机制,规范定密审批流程,严格按要求标注涉密文件秘级;三是加强保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保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发布的信息未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整理制度缺漏和工作漏洞,完善《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保密工作制度》;二是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建立《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三是压实责任,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前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涉密人员未开展保密审查,未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不到位,无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无保密提醒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每年开展保密审查,严格要求涉密人员及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备案,截至目前,已对5个涉密人员在公安机关完成备案 ;二是建立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工作台账(已报送至机要保密局),规范脱密期管理流程,及时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截至目前,已要求1名离岗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三是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加强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截至目前,已对1名离岗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保存不符合要求,收文、发文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眉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涉密公文处理办法》,并对涉密人员关于涉密文件管理工作的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执行收文、发文的登记要求,由专人负责涉密文件收发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未按要求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定办公室和外事股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二是组织人员对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梳理,对不合格的设施及时报废处理,对必要的设施及时购买。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八):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局党组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先后8次调整班子分工,仅2021年1月15日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情况:调整并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指定班子成员(魏晨曦)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学习《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加强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二是2024年8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局党组2021年、2023年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已开展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存在未确定等级,防控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部分同志岗位不同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全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单位工作业务实际以及岗位情况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定风险等级;二是根据排查情况针对性制定防控具体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8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未见支部大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通报的记录。未见党组会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志研究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对受处分未通报的事项及时通报,截至目前,已在党组会、例会、支部会上通报刘雪超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工作,积极对接区派驻纪检组,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经合局内设5个股室负责人2021至2022年度未进行述责述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已组织5个股室负责人对2023年工作开展述责述廉;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支部纪检委员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整改情况:已对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让担任委员的同志尽快熟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工作职能职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7.2022年、2023年区经合局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已制定2024年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九):局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
1.部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未向单位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眉山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眉纪发〔2023〕2号),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由办公室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报备监督,及时提醒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同事按时报备,截至目前,1名结婚同志(古斯琪)已按要求完成报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涉嫌抄袭。如,《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中第十二条“根据医院年度总体发展规划”,“医院”不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佳兵)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严肃批评;二是纠正错误,结合实际工作修改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单位全部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加强制度内容审核把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未动态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更新不适应现状的制度内容;二是办公室及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动态调整人员。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办公室管理不够规范。无2019年至2022年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无2019年至2021年收文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档案管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落实相关责任人,定期检查公章使用登记簿、发文台账、请销假台账登记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公车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完善公车信息,定期检查;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彭山境内定点加油,截至目前,再未出现异地加油现象;三是强化工作纪律,因工作需要周末出车、加油等,需及时补充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截至目前,再未出现未出车的情况下周日加油的现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部分岗位没有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牵制。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会计、出纳岗位相互分离、各司其职的工作要求,分别设置出纳人员、会计人员一名,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支出签字流于形式,多数费用未严格审批报销制度,存在支出在前,领导审批在后现象;且未按《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多数接待方案无分管副区长签字。个别财务报账资料不齐全、不完整,支出凭证未附原始单据,2019年至2022年期间,区经合局所有接待方案和部分合同以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存在发生经济业务未及时结算及多人参与报销接待费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商务接待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二是严格商务接待管理,每项接待活动指定专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报销,原则上所有原始入账凭证须附原件;三是严格按照《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每笔支出严格把关。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无领用及保管人记录。
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并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国有资产出入库台账,并严格登记,设置专人(陈佳兵)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个别同志在参加党建或工会活动期间,或休公休假期间在已安排就餐情况违规报销差旅费705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已要求王昱凯、魏晨曦等人应退还销差旅费3950元,截止7月底,已按要求全部退还;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报销制度,提高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差旅报销规定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差旅报销审核,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要对差旅报销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一):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不到位。
1.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落款未签字、签章、签订日期,且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由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签订合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由经办人代签的将授权委托书与协议一同归档,截至目前,所有合同均按流程规范签订;二是协议签订后,归口股室对项目协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协议及时完善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二):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局党组对党建重视不够,未落实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把手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印发《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协助分管党建的分管领导(魏晨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人员学习《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组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到位,未见党组研究讨论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机关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将有涉及发展、接收党员,支部换届、补选支部委员等工作事项时作为议题及时上报党组研究,党组会议对支部提请的事项认真研究讨论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严格按照党组织管理规落实相关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建业务知识匮乏,落实非党同志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牵头,落实一名班子成员(魏晨曦)负责党建工作,并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党组织工作要求和自身职能职责;二是调整安排一名党员(许玉雪)专人从事单位党务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不规范。
1.局党组未将两名同志受处分情况纳入当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且两名受处分人员在各自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也均未提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眉彭组通〔2023〕1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刘雪超同志将受处分情况在2024年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说明;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把关审核,督促有受处分的班子成员将当年受处分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职)述廉报告雷同度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一把手带头对雷同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整改;二是由一把手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对报告质量严格要求,杜绝雷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三会一课”不规范。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仅见2次支委会记录,9次党课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未见支部开展2022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对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资料归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主题党日”活动未正常开展。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支部手册未见明确进行“主题党日”活动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按照规定每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在支部手册中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明确记录为“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时限:第一、二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四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四):党员发展和党费交纳不规范。
1.有表决权党员未过半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违反党员发展流程,未逐一讨论和表决吸收预备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严肃批评;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员入党志愿书中没有与时俱进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认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文件;二是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培训,要求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应充分体现和认识党最新的创新理论。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党员未按党章规定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台账管理;二是及时收齐未交纳的党费并足额完成交纳;三是加强党费管理,专人负责收纳党费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交纳。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五):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1.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主要存在选拔任用未进行职位预审;动议时间早于预审时间;讨论决定党组会时间先于考察公示时间,程序倒置,公示时间不足;提拔的5批次9名干部均未开展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未召开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未开展考察谈话、未形成考察材料、未进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审查、讨论决定党组会未进行无记名票决、未开展任前谈话,重要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同类情况发生;二是修订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办法》并严格遵守;三是梳理工作流程清单,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确保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严谨。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均按程序完成晋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文书档案不规范。提拔人员文书档案未实现“一人一册”。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陈佳兵)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重新整理文档资料,完善提拔人员文书档案,确保“一人一册”。截至目前,存在两名同志职级晋升,相关档案均为“一人一册”。
整改时限:2024年7月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个别同志出国(境)以请假条代替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规定汇编》,增强干部职工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单位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做到自觉按规定审批;三是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根据单位人员变动及证件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情况表,推进从严监督管理常态化;四是按照要求对刘雪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刘雪超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说明,将此事项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提醒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三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反馈问题(十六):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推进依然缓慢。
1.党组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推进百亿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到位率较低的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我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天府国际康养城彭山区域项目服务工作,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刘雪超)与一个股室(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股)服务项目,积极督促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资金到位率,截至目前,中日康养城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3.25亿元,资金到位率已达43.25%,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积极配合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水郡未来城项目推进工作,每季度定期走访企业督促项目推进,提升资金到位率。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反馈问题(十七):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整改滞后和不够到位。
1.2021年11月纪委督查指出区经合局存在公车管理没有制度等5个问题中的“公车加油没有写里程数”的问题于2022年10月才开始记录里程,延缓整改近1年。对“个别同志上班迟到”问题,整改佐证未见党组会强调纪律的记录,未见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区纪委监委正风肃纪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认识、高效整改。截至目前,公车管理等问题已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已全部更新完善;二是及时在党组会上对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机关会上进行强调,三是由分管领导(闫思宇)对该许玉雪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记录,截至目前,迟到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再未出现上班迟到现象。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党的相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和文件偏少,大部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会、机关例会代替党组会学习。
整改情况:每次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对《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文件开展传达学习,并与机关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会严格区分开。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中关于“力争完成新签约1所高校,完成1所知名高中落地彭山”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可供招商引资的教育用地资源进行梳理,分析招引优劣势,梳理出重点跟踪目标清单;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平台、机构资源,积极捕获高校和知名高中新建校区等项目信息,力争签约落地1所高校或1所知名高中。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三)党组对上轮巡察指出的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长期坚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持续完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公车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等,查漏补缺,确保长期坚持,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四)2022年9月区委组织部开展党建督查对区经合局党支部指出的:机关党支部书记每月牵头研究本支部工作记录不够完善、机关党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许玉雪)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支委会成员、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范文件;三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做到每月开展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截至目前,“三会一课”均按计划有序进行。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28829;邮政地址: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电子邮箱1026254654@qq.com。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