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规划计划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正文

2018年价格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 索引号:1495410037/fzhggj/2019-0003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fzhggj
  • 名 称:2018年价格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7-30

一、价格综合股

1、落实上级简政放权要求,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确保“减、免、缓、停”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2、按照定价权限,受理并及时上报眉山市东星航空学校和眉山市彭山区保罗外国语学校收费的申请。按照上级部署,强化政府定价管理,推进农村综合水价改革,完成通济堰灌区农村综合水价成本监审及定价、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顺调及非居天然气价格备案、眉山市彭山区保罗外国语学校小学初中学费及住宿费核定工作。

3、保障彭山民生工程,督促彭山电力公司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众每月15度免费用电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免费金额35万元。

4、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对我区2018年涉农收费和价格进行公示。

5、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联合区房管、区电力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区一般工商业用电户转供电环节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根据区电公司提供的转供电企业名单,对城区重点区域的“希望城”商圈、“伟业广场”商圈、区教育局底楼门市等转供电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走访约谈,对存在与国家政策不符的转供电单位或个人,要求必须整改到位。制定转供电宣传材料,联合房管部门,对全区所有物业公司进行了转发宣传。

6、开展全区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天然气价格、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收费情况调研,汇总资料上报市发改委。

7、上传价格信息公开内容17份。

二、价格检查及监测工作

(一)、认真扎实工作、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1、为了规范我区各类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倡导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结合价格监测工作,增加节日价格监测巡查密度,重点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日常消费品价格重点巡查,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遇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上报,全年,共向上级价格部门报送各类监测周报月表100余份;二是坚持市场价格巡查,对城区大型超市、商场、药店、加油站、客运中心、农贸市场等区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对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价格误导、欺诈等行为进巡检查。在巡查中以执法检查与政策宣传并举,对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商家主要以提醒告诫为主, 对经营者进行指导规范,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2、根据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保障春节期间我区烟酒市场的正常稳定,安排专人开展对我区大中型超市和部分烟酒专卖店的实地走访巡查,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各商家都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保持价格稳定,增强大局意识,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烟酒市场价格运行平稳。

3、联合区房管、区工质部门对我区的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明码标价情况等行为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过程中,宣传了价格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由房管部门对出现问题的机构实施关闭网签系统,待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再行开通网签系统,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的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落到实处。

4、根据眉山市发改委《关于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成立检查工作组,分别对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通讯行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市场发改委进行反馈,并向通讯行业作出通报,要求通讯行业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规范,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规定。

5、做好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价格监测要求,对我区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点的填报人员进行指导,按时督促填报人员及时、准确、高质量的完成新、旧监测系统的价格监测数据填报,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审核,全年,共向省发改委上报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报表12期(36份)。

6、会同区住建局就部分小区地下闲置车位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进一步明确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定价原则,摸清了所涉及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指出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即时进行纠正。

7、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检【2018】126号文件精神,成立专项检查巡查工作组,开展了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品种的巡查,重点针对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的行为。在检查巡查的过程中,一是积极指导规范农资经营户的明码标价行为,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二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报送农资价格监测报表数据;三是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业务处理平台,切实保证群众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8、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一般工商业用电户转供电环节收费调查,对城区重点区域的商业综合体“希望城”、“伟业广场”、“永达物业”等转供电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走访约谈,对存在与国家政策不符的转供电单位或个人,要求必须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制定转供电宣传材料,会同区电力部门对我区几家较大的转供电主体,召开了“关于遵守国家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会上再次宣传了我省出台的三次降电价政策,并告知转供电主体:一是要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二是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三是严格收费公示,让用户明明白白缴费。。

(二)重视价格举报,服务人民群众

上半年,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群众来访、咨询35件,其中由“12345”政府热线分派工单31件、“12358”平台2件、区长信箱2件。群众所反映的热点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网络购物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做到了专人接待、及时接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办结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255.20元,未出现复议案件。充分体现出价格部门在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和权威性。

三、价格认证工作

完成刑事涉案认定70余件,认定标的300余件,认定金额170余万元。

其中:①接受纪委托案件2件,认定标的12件,认定金额114余万元;

②完成工商质监局收缴物品委托,认定标的4件,认定金额3000余元;

③完成国资局处置车辆2件,为政府处置、拍卖资产提供价格依据;

④向砂管办提供4月-6月、8月-12月砂卵石市场价格监测表,为政府制定建筑类矿产资源出让、打击盗挖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⑤向国土资源局提供红砂岩市场价格监测表,为政府制定建筑类矿产资源出让、打击盗挖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6、联系公、检、法、司法系统,与广大办案人员进行专业交流,减少盲区和误区,使涉案认定结论高效、精准、为打击犯罪,保障彭山经济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7、根据《四川物业管理条例》赋予认证工作的职责,全面调查了解物业管理运行的实际成本,做到心中有数,为物业价格矛盾纠纷、物业矛盾调解打好坚实的工作基础。

8、按照《全国价格认证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四、2019年工作打算

1、做好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彭山区全流域供水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工作、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制定、前期物业收费成本监审等价格及收费调整工作。

2、加大对各收费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企、收费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3、继续做好价格突发事件和节假日的价格监管工作,发挥“12358”举报电话和业务处理平台作用,及时认真的处理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涉及的群众各类价格举报投诉。

4、继续加强对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做好突发事件和节假日的应急价格监测,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5、做好价格纠纷调解试点及价格认定工作。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