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按法定程序,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彭山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调价听证会,依法形成我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同意我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水价标准。
用水类型 |
阶梯水价(元/吨.月 ) |
|
调整后水量 |
调整后标准 |
|
居民生活第一阶梯 |
1-15吨 |
2.35 |
居民生活第二阶梯 |
16-21吨 |
3.27 |
居民生活第三阶梯 |
22吨以上 |
4.35 |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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