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眉山市彭山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眉山市彭山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 9:30。
地点:彭山兴铁宾馆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三、听证方案
(一)实施范围。眉山市彭山区自来水供水范围。
(二) 具体价格调整方案。
调价方案一
用水 类型  | 
   阶梯水价(元/吨.月 )  | 
  ||||
现行水量  | 
   调整水量  | 
   现行 标准  | 
   调后 标准  | 
   
 幅度  | 
  |
居民生活第一阶梯  | 
   1-12吨  | 
   1-15吨  | 
   2.15  | 
   2.35  | 
   9%  | 
  
居民生活第二阶梯  | 
   12-18吨  | 
   16-21吨  | 
   2.50  | 
   3.27  | 
   31%  | 
  
居民生活第三阶梯  | 
   18吨以上  | 
   22吨以上  | 
   3.00  | 
   4.35  | 
   45%  | 
  
调价整方案二
用水 类型  | 
   阶梯水价(元/吨.月 )  | 
  ||||
现行水量  | 
   调整水量  | 
   现行 标准  | 
   调后 标准  | 
   调整幅度  | 
  |
居民生活第一阶梯  | 
   1-12吨  | 
   1-15吨  | 
   2.15  | 
   2.35  | 
   9%  | 
  
居民生活第二阶梯  | 
   12-18吨  | 
   16-21吨  | 
   2.50  | 
   3.53  | 
   41%  | 
  
居民生活第三阶梯  | 
   18吨以上  | 
   22吨以上  | 
   3.00  | 
   7.05  | 
   135%  | 
  
四、听证会参加人
按照《关于拟召开眉山市彭山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暨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的公告》确定的参加人产生方式,选取的听证会参加人如下:
(一)消费者参加人14人。
张芸,蔡山社区;刘言,城东社区;孙玉平,城中社区;郑思敏,城南社区;张科,城西社区;罗成国,邓庙存社区;盛荣前,天柱村;王正均,永丰社区;袁明贵,新丰社区;杨玲,城西社区居民;周俊如,城东社区居民;倪小松,城中社区居民;刘天平,城东社区居民;王枫,城西南社区居民。
(二)经营者参加人1人。
胡驰(供排水公司)。
(三)专家参加人1人。
刘朝祥(祥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2人。
徐忠伦(人大代表),邹依然(政协委员)。
(五)相关单位参加人4人。
何剑锋(区住建局),陈红霞(区水利局),李拓(区司法局),尹刚(发改局纪检组)。
(六)行业组织参加人1人。
阮爱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五、听证人员(4人)
区发展改革局杨志伟、何大康、付晓、赵为。
六、旁听人员
彭晋(城东社区),唐莉(谢家街道)。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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