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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索引号:008597542/2016-000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3-10

项目 

责任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党委办 

党委办 

2.每年初,根据区委和区纪委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党委办 

党委办 

3.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党委办 

党委办 

4.每年10月底,分析总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向区委、区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委办 

党委办 

二、健全工作机制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充实。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党委办 

党委办 

6.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 

党委办 

党委办 

7.每年3月底前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 

党委办 

党委办 

8.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作为党委学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培训总体部署。 

党委办 

党委办 

9.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机制,大力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 

党委办 

党委办 

10.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坚持行风政风评议、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督查通报等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早提醒、早纠正。 

党委办 

党委办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7个严禁”、“31个不准”精神;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 

党委办 

党委办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抵制“找关系”“开后门”等庸俗思想。 

党委办 

党委办 

13.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改进文风会风、经费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明确细化相关标准。 

党委办 

办公室 

党委办 

办公室 

五、选好用好干部 

14.完善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 

党委办 

党委办 

六、维护群众权益 

15.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群众来访当天办理制度、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党委办 

体改办 

党委办 

体改办 

16.完善“四支队伍”协调运行机制,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党委办 

党委办 

17.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党委办 

党委办 

七、加强监督制约 

18.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 

党委办 

办公室 

党委办 

办公室 

19.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工作。 

党委办 

党委办 

20.建立并严格实施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党委办 

党委办 

八、坚决惩治腐败 

21.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党委办 

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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