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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上网审批制度

  • 索引号:008597542/2016-00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上网审批制度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07-04

 

 

一、根据市县有关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发改局积极进行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对有关信息通过网络向公众发布。上网信息是指上网的文字、图片、音像等相关内容。

二、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业务股室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上传。

三、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四、严禁上网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五、各股室确定1名信息报送人员,做到上网信息的及时更新,每月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1条信息。

六、信息维护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及时上传信息,更新内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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