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工作安排,落实区府相关文件规定,立足本局实际,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职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实行“三十三证合一”以来,办理时间由改革前的2个多月缩短到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企业共设立登记573户,变更登记664户,注销登记243户,增补证照33户;个体户共设立登记3760户,变更登记1609户,注销登记1054户,增补证照54户。今年还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共有62户企业完成简易注销。
2、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及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调整后,我局目前共有行政权力804项,分别为:行政许可:10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行政处罚:710项等八大类。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2019年我区有308户各类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87户,有26户农专社被列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6户,有1282户个体户被列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323户。同时对12户连续两年未参加企业年报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清吊,将法定代表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4、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不定向和定向抽查工作方案。按2.5%的比例不定向抽查对象(其中企业88户,农专社9户),同时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区抽取2.5%的定向抽查对象(75户企业)进行定向抽查。抽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要求,我局积极清理与现行改革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配套机制。一是我局代区政府拟定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活动的文件共有四份,分别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促进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彭府发〔2016〕10号)、《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彭府办发〔2014〕29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眉彭府发〔2016〕17号)和《眉山市彭山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二是我局未制定发布有关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积极推行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决策、行政复议诉讼、执法办案等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意见,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2、单位“三重一大”均集中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严守安全底线。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冻库、调味品配送点等开展检查,立案查处110件(一般程序查处39件,简易程序查处71件),结案110件。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0家,检查发现隐患502条,发出监察指令书:162份,已经整改隐患486条,正在整改中的隐患16条。三是加强药品整治。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疫苗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4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7台次。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191家/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8家/次,检查共发现问题46处,移交案源24件,责令整改31处,至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四时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和消费品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局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9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8件,有力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
2、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一是机构整合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三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所有执法案件均需交法制部门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大案件均提交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集体讨论案件23件。三是执法办案全程有文字记录,重大执法过程实行影像资料记录。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遵循上级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定,并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4、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主动接受监督,2019年共录入一般程序案件39件。二是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刑事案件8件。(其中药品2件,食品案件6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对单位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共公示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9件,行政许可702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12345党务政务热线工单和12315举报投诉的分流、转办、直办、督办、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9万元。
2、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活动。一是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组织系统干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开展老年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以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为重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法治宣传月”等重点时段积极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市场监督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现场解答疑问156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召开学校食堂、坝坝宴、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会、农产品监管工作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会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三局合一成立以来,通过不定期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人员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物价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基准未能与法律法规的修订、职权调整、机构改革和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同步动态管理,现面临着与权力清单对接的问题。
(三)法治氛围营造不够,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依法治理”工作。通过集中专项行动,抓好重点商品、重点区域的治理。
2.继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工作。严格案件核审,确保案件质量。
3.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素养。加强人员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
4.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活动。
2019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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