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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495410037/psxzf/2021-0094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psxzf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9-08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72)和《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市工商办〔2017〕46)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我局“双随机丶一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坚持统筹协调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原则,确保全年上报抽查计划和市局确定定向抽查事项按时全面完成,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包括事项:投融资理财类企业抽查、广告违法行为检查、商标违法行为检查、拍卖企业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抽查、2016年度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和直销企业抽查。

(二)不定向抽查。包括事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检查、登记事项检查。

三、责任分工

法制股:牵头负责全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指导,指导各责任股室制定抽查方案和检查事项项目表,负责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并上报全市工作总结;负责全区定向抽查名单的下发(见附件1);负责将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全部录入“智慧”工商“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应当包含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和业务专长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时更新;负责本辖区定向、不定向抽查事项被检查经营户的随机抽取,抽查户数不得低于本辖区内登记经营户数的3%,并与执法人员库人员随机匹配实施检查;负责形成本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并上报。

信用信息股:负责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事项“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时形成检查事项项目表(附件2);负责对市局下达的企业年报公示抽查户数与执法人员名单随机配对后实施检查;负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负责本地登记违规企业异常名录列入工作,负责形成本局2017年度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书面工作总结并上报。

其他责任股室:负责涉及本部门的定向、不定向抽查事项抽查方案的制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公示,形成检查事项检查项目表,拟定检查事项项目表,明确检查项目并开展工作。各工商质监所按照管辖地原则实行监督检查。(责任科室名单见附件3)

四、时限要求

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公示抽查事项方案制定和公示,明确抽查事项检查项目表。同时按程序完成需购买第三方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定。

9月20日前完成定向抽查事项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和非定向抽查事项被检查企业的随机抽选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

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抽查事项的检查。

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检查结果的归集公示。

五、抽查流程

(一)动员部署。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署会,邀请被抽查企业代表、抽查执法人员、协助核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现场随机摇号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抽查企业。

(二)实施检查。由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核查,需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事项,由会计师事务协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及公示。责任股室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对违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定的企业,按异常名录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今年“双随机”抽查事项多,工作量大,检查面宽,工作时间紧。各责任股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强化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按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要求对抽查事项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处理好企业公示信息与其他抽查的关系,可以在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整合其他抽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也可在开展其他抽查事项检查中整合实施公示信息抽查,但是要确保省局下达抽查事项的100%实现。

(二)开展宣传,加强督导。各责任股室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局将对各股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情况进督查,对工作推进迟缓,未按时完成抽查任务的,将实施督导和约谈。

(三)强化协调,工作留痕。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要积极与人社、统计协调,争取联合执法。在开展工作中尤其要注重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梳理,要全面依托智慧工商开展,确保全程留痕。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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