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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指定全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机构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37-6/2017-000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指定全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机构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6-28

彭山区计量检定测试所:

依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实施周期强制检定。为确保我区量值传递工作有序开展,保障量值统一、准确、可靠,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现指定你所作为我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溯源机构,在计量授权范围内承担全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眉山市彭山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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