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队、室、所: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局定于在2017年3月至4月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防止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工作实效,经区局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曾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区局各中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区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市场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秩序整治工作、货车销售安全及成品油市场整治安全工作。消保股负责电动车经销安全整治。信用信息股负责协调查处无照经营生产行为,经检一队、二队负责查处涉安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监管。特设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其他中层机构依职负责自身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一是对辖区涉安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是否有无照从事涉安经营行为;
二是对汽车经销商和报废汽车回收单位进行排查,查是否有销售拼改装车辆行为;
三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是否有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四是对办公场所电线、电缆、车库、消防器材、外墙砖进行排查,查是否有不安全行为;
五是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此次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股、队、室、所务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采取“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的系统排查,列出重大安全风险点和隐患点,分别落实管控措施和整治方案。要强力督促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必须迅速彻底整治,并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等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此次检查,各股、队、室、所工作要留痕,检查整治务必有照片。对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情况要分别建立周台帐(见附件1、2),并附佐证资料复印件于每周五报局办公室。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见附件3)并及时向区纪委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组第一组和区安办报送。
(二)检查抽查。区局各分管领导要对各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抽查,检查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到位、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并持续跟进督办隐患整改直至完毕。
(三)督查督办。由区局机关党委书记田伟牵头、区局监察室负责、区局相关责任股室组成区局督查督办工作小组,对此次集中攻坚行动、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工作到位、整治到位。
2017年 3月 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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