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0年,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彭法领发〔2020〕1号),我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机制、压实责任、创新引领,切实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无执法活动超越执法权力清单范围,越权执法、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行政权力运行效果良好。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无执法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一)协助构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眉山市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七条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严厉打击“涉野”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分局启动战时社会面管控机制,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联合公告,疏通疫情期间快速办理案件通道。
(二)强化公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本年度,清理并建议废止失效公安参与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1件。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优化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着重打造“承诺有限,服务无限”的服务理念,努力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户政业务由之前的只能在市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优化为各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办理;落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正在加快完善网办业务的各种系统,简化“交管12123”APP的实际操作流程,拓展网上办理业务的种类。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暂行办法》和《常见刑法罪名及移送标准》要求,今年公安分局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涉嫌犯罪线索16件,立案侦查7件,建议作行政处罚9件。加强与检察机关密切协调配合,接受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处理的监督,共同做好“两法衔接”相关工作。
(五)推进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年行政处罚案件 292件,行政处罚558人,强制隔离戒毒89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95人。涉疫行政执法中,查处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案不予处罚批评教育1人、寻衅滋事2案行政拘留2人。
(六)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办理,拓宽联网审批服务事项,构建全省联网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在线咨询、预约、办理等功能,政务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充分授权政务中心并派驻首席代表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相关服务事项,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度。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由省公安厅技术支撑对接全省一体化平台,实现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分局成立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党委抓总、分管业务局领导负责、联系局领导督促、督察牵头、业务警种主推、基层派出所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接处警满意度、窗口满意度、社区安全感、政风行风”四个方面,着力构建“多警协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落实“一周一研判,一月一督导,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评”的工作机制。。
四、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八)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司法(检察)建议反馈制度。2020年,公安行政诉讼案1件,分局党委委员出庭应诉;反馈回复区法院司法建议3件、区检察院司法建议2件。
(九)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国办印发的指导意见,清理优化公安执法权力清单,经党政网“政务公开”栏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张清单”;《中国.彭山》“部门动态”栏同时公开公安行政权力清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行政许可20136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551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运行“公调对接”模式;派出所治安调解常年运作优化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314起,成功化解310起,化解率98.7%。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准确区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诉与访,依法依规办理。今年共收到网络信访件211件,全部办结;普通来信来访38件,办结36件,2件在办。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积极注册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全年公安受理行政复议案2件,自行撤销派出所自裁处罚1件,1件在办未结;公安行政诉讼案1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十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执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6.26禁毒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并积极参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活动,走进东星航空学院、锦江大学、工业园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执法决策前法律审查制度,确保决策合法性。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的执法决策,实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判合议,防止随意决策,全面提升分局依法、科学、合理决策的水平。聘请了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分局法律顾问,为公安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未经审查的决策和程序一律不得发布、执行。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0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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