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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

  • 索引号:353635431/2017-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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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03-1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区卫生行业管理。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药物政策。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地方特点,开展贴近群众的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和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不断促进群众转变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巩固和完善村级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人口文化精品。

(十四)继续将人口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加大人口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五)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坚持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质量。

(十六)抓好“三大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进计生药具发放全覆盖,切实满足群众对药具的需求。稳步推进避孕药具进入公共场所,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

(十七)落实计划生育“两奖一助”,抓好对象资格确认和资金兑现工作。落实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资助农村困难独生女孩就学。

(十八)加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全面二胎育政策。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建设计生通人口计生信息采集平台,及时采集人口计生信息。

(十九)进一步推行人口计生信息组级起报制。进一步做好统计监测点工作,确保全区统计监测点工作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切实做好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部门。2017年初在职职工1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26人,其中:退休26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全区卫计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4769.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69.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6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623.14万元,农林水支出10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与2016年相比,预算收入减少4650.96万元,下降49.37%;预算支出减少4650.96万元,下降49.3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卫计系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67.02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002.26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623.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02.6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的扶贫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区卫计局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区卫计局机关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1]卫生计生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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