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巩固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消除碘缺乏病和消除疟疾防治工作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1.全年无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发生、无阳性钉螺、无阳性耕牛。 2.查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查螺队伍,春秋两季开展查螺1400万平方米。 3.灭螺:全年完成灭螺800万平方米。 4.查治病:完成血检查病6万人次、粪检查病0.4万人次,化疗1.2万人次,对发热病人全部实行假定性治疗;医疗救治晚血病人215人次;家畜查治病以农牧部门的项目目标任务为准。 5.健教培训:制作墙体标语90幅(条),健康教育24万人次;举办各类血防技术培训班6班次,培训区、乡、村血防技术人员500人次;开展毛泽东同志“送瘟神”诗二首发表6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血防“五个一”活动。 6.疫情监测:严格按照全国、省、市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工作要求,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规定,做好全区血吸虫病的监测监控工作,及时调整防治工作重点。 7.综合治理:以各血防成员单位的血防综合治理项目目标任务为准。 8.按照省上要求,完成《“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 (二)碘缺乏病防治(责任单位:江口镇、谢家镇、彭溪街道、青龙镇和观音镇,卫计局、教体局、经信局、食药监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1.完成200名8-10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监测; 2.完成200名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情况筛查; 3.完成100名孕妇尿碘、盐碘含量监测; 4.收集新生儿甲低筛查TSH结果; 5.收集甲低筛查复检的新生儿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 6.收集孕妇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 (三)疟疾防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通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卫计局、教体局、文旅广新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1.以防治恶性疟和输入性疟疾为主,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做好疟疾监测与防治工作,防止输入性疟疾疫情引起扩散与流行。对现疟病人正规治疗率达100%,疫点处理率达100%。无本地感染的疟疾病人。 2.广泛开展“三热”病人镜检,全区共完成“三热”病人血检1500人次(见附件1)。区疾控中心随机抽取10%血片进行复检,并送1%血片至市疾控中心复核。 (四)寄生虫病防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土源性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对重点人群每年驱虫1次,每次驱虫覆盖率不低于80%。以钩虫感染为主的地区,重点人群为职业暴露人群;其他地区重点人群为3至14周岁儿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血吸虫病防治 1.3月上旬,完成2018年工作方案制定和物资药品等准备工作;3月,开展对区、乡、村血防人员技术培训;3月下旬,召开区血防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年防治工作;4月至5月中旬,开展春季查灭螺工作;5月中下旬,开展春季血防验收工作;6月初做好春季血防资料的整理;开展毛泽东同志《送瘟神》诗二首发表60周年纪念活动;6月中旬至7月底,开展查治病工作;8月,开展粪检工作;9月上旬,召开秋季血防工作动员会;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秋季查灭螺工作;10月底前,开展全区血防工作年度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中旬,完成年度血防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全年开展晚血医疗救治。 3.全年开展健康教育和血防宣传工作。 4.第四季度完成《“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 (二)碘缺乏病防治 1.在江口镇、谢家镇、彭溪街道、青龙镇和观音镇5个乡镇(街道)开展碘盐常规监测工作,每个乡镇(街道)抽取1所小学(优先抽取非寄宿制学校),每所小学抽取8-10岁非寄宿学生40人(不足40人可在邻近的学校补齐),并在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0名孕妇(人数不足可在邻近乡镇补齐)。 2.4月至6月完成现场工作,9月30日前上报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 3.加强全区盐业市场管理,严肃查处销售非碘盐和假冒伪劣碘盐行为,使碘盐合格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三)疟疾防治 1.加强“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的监测,尤其是对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及国内的海南、云南等疟疾流行程度较高省份回归人员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进行快速诊断试条(RDT)辅助检测,及时发现疟疾病人;对疟疾活跃或有暴发流行趋势的地区,开展全民预防服药和灭蚊工作,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对疫点进行处理,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区疾控中心举办疟疾防治知识及镜检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合格率100%。 3.在传播季节(5至10月),有血检任务的医疗单位血检完成数不低于全年任务数的80%,要有完整的血检登记记录,要保留所有血涂片。每月2至5日将上月检测血片和月报表全部送区疾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把地方病防治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来抓,要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认真研究落实防治规划和措施,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五到位”,确保全区地方病防治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终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参与。 地方病的发生具有群体性和区域性的特点。在宣传内容上,要着重强调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三下乡”活动,结合毛泽东同志《送瘟神》诗二首发表60周年、“4.26”全国疟疾日、“5.15”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等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地方病的危害,了解到地方病的传播方式和防治方法,动员群众自觉参与防治工作。在形式上,要注意利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浅显易懂、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在组织实施上,要做好层层发动、注重实效,要继续坚持并强化在疫区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中增加地方病防治知识内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水平。 1.进一步完善防治网络,着力提高区、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水平。针对不同的地方病,全年至少举办区级培训班8班次。区级技术指导组成员根据区包乡、乡包村、村包社模式,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逐级培训。由区地防办牵头组织,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 2.开展好地方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全年举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2期。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提供技术支持。 3.对街道、乡镇(村社)干部、查灭螺专业队伍、村民进行集中讲课,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以血吸虫病为重点的地方病的危害及当前疫情的严峻性。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区疾控中心、区血防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 (四)严格督查,及时整改。 为确保工作成效,各街道、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自查整改。区地防办要不定期对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工作落实。 附件: 1.彭山区2018年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任务分配表 2.彭山区2018年血防任务分配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2018年3月7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3月7日印发 附件1 彭山区2018年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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