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中国计生协“八代会”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与《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和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寿“2017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促进会”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计生家庭保险服务和保障能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科学有序推进我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从70年代开始推行,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为基本国策。历经40多年,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2016年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在不同时期所提出的不同要求带给我们不同挑战,而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配套服务就是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保障措施之一。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服务功能,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能够有效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一项涉及千万家庭的惠民政策,推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对于完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推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安排 (一)规范计生保险工作的推进方式 1、构建由各乡镇计生协领导下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当地计生保险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创造有利于计生保险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成立由彭山区计生协、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明确双方各级人员对发展计生保险工作的责任义务,形成紧密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团险部负责。 2、建立健全计生信息通报制度。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于每季度未向各乡镇计生协报送承保、理赔情况。同时,双方加强信息沟通,通过微信工作群、與情通报等方式,准确及时互通计生保险工作动态。 3、建立计生保险工作的评估机制,双方通过“宣传覆盖面、群众满意度、理赔时效性、工作创新性”四个方面,客观公正评价基层计生保险工作开展水平,引导群众购买计生保险。 4、规范计生保险标准化工作流程。遵循计生保险“启动、培训、宣传、收费、承保、理赔”工作环节,双方要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更加科学、便民的计生保险标准化工作流程,有效推进计生保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 (二)推进计生保险快速发展,丰富计生保险内容和深度 1、在不断扩大计生保险承保覆盖面的前提下,合理提高计生保险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大力发展计生保险是为计生群众化解风险,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工作理念。要以“增户扩面,提高保障”为工作思路,通过增户扩面,提升计生保险在当地人口的承保覆盖率和影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对于有条件的参保群众,可以按照每户2份的标准提高购买份数,以增强现有参保计生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为确保计生保险在全区的推广实施工作,真正惠及全区广大计生家庭,区计生协、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将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定期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定期发布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召开工作总结推进会等,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三年指导性目标规划表(详见附件四)。 2、创新计生保险产品种类,逐渐丰富计生保险内通和外延。逐年在现有计生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政策,深入了解计生家庭保险诉求,研究开发出更多满足计生群众多元化需求的新产品。如:针对怀孕妇女的母婴安康险、针对医疗护理的计生家庭意外住院护工险等。 3、将计生保险工作融入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各级计生协、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要将计生保险工作进一步与贫困计生家庭的保险保障诉求相对接,通过推广计生保险有效巩固我区脱资攻坚的成果和提高脱贫攻坚的效果,从根本上防止参保的计生家庭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确保让贫困计生家庭同全区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加强计生保险的宣传服务工作 1、加强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特点,深入基层社区、村(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活动。会同各村社计生干部,做好入 户宣传工作,确保明明白白参保。同时,要以计生保险典型赔付案例为素材,整理汇编年度的理赔宣传手册,提高计生保险的社会影响力。 2、通过广播、电视、墙体广告、宣传资料、现场理赔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社区、企事业单位宣传,建立计生保险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提高群众对计生保险 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投保自愿为原则,坚持上门服务,务必做到上门“送保单、送凭证、送宣传资料”,对于参保计生家庭提出的保险问题要耐心、细致的解答,使参保计生家庭准确了解保障内容、理赔条件、理赔手续等方面内容。 4、统一宣讲资料。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统一的宣传资料、宣传海报等,以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方式组织政策宣讲。 5、制定宣讲方案。组织专门人员,分片包干,制定具体工作时间表,登门入户对计生家庭进行政策宣讲,做到宣讲全覆盖。 (四)扎实为民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1、简化理赔手续,对意外医疗理赔案件,开通微信理赔,方便客户。 2、提高理赔时效。为计生家庭开辟“绿色理赔通道”,无疑点案件保证在收齐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赔款转入客户提供的赔款账户。 3、深入村社,服务到位。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利用其网络优势,在各村社宣传栏公布理赔服务事项及理赔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做到报案不出村、领款不出村、矛盾化解不出村。 (五)实施步骤 全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从2017年启动,力争到2019年实现全区50%覆盖率。 2017年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分为四个具体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26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召开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启动会议,明确目标、责任细分,保险公司负责宣传培训和收费承保工作。 第二阶段:参保收费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31日)。保费收取并及时存入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收款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收款账号:8820003712757)。 第三阶段:售后服务及推进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7年10月1日—10月30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参保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参保率达30%以上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 (六)积极争取和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各乡镇计生协、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对口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对于困难或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计生家庭。 请各乡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纪律,加强督查。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乡镇每半月向区计生协报送工作进度。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培训、承保及售后服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一: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服务人员名单 附件三: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方案 附件四: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三年目标规划表 彭山区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 2017年6月23日 附件一 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桂英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张世忠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家庭发展股股长 王军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团险部经理 成员:刘华伟凤鸣街道计生办主任 李巧玲彭溪街道计生办主任 梁长明观音镇计生办主任 罗明忠青龙镇计生办主任 陈洪林公义镇计生办主任 章菊馨谢家镇计生办主任 欧树明江口镇计生办主任 张建华黄丰镇计生办主任 刘冬牧马镇计生办主任 詹梦星武阳镇计生办主任 马怀丰保胜乡计生办主任 倪成明锦江乡计生办主任 赵川义和乡计生办主任 舒开云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片区经理 喻波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片区经理 张羽瑶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片区经理 康露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片区经理 段思耀中国人寿彭山区支公司片区经理 附件二 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服务人员名单
附件三 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方案
一、保险方案
备注:以上各项保险金额均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总保额,保险公司所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对应的人均保险金额为限,人均保险金额等于总保额除以被保险人个数。 二、参保条件 (1)现有子女中,只要有一名子女年龄在0—18周岁的家庭,该家庭子女及父母同时参保;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失独父母家庭。 凡符合以上任一参保条件的家庭均可参保,每一户家庭最多可以购买2份保险。 三、保险期间 每份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1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止日24:00止),第2年续保应重新缴费。 附件四
2017年彭山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三年指导性规划表 为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全区推广,真正惠及 全区计生家庭,今后三年指导性目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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