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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十三五”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

  • 索引号:353635431/2017-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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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十三五”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7-13

眉山市彭山区“十三五”眼健康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十三五”期间眼健康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眉山市“十三五”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区高度重视防盲治盲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了以白内障为主的多个主要致盲性眼病防治项目,主要致盲性眼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上实现了“十二五”防盲治盲规划目标要求。

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及人民群众对眼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区防盲治盲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我区眼科医疗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眼科专业人才总体上仍较缺乏,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基层眼科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眼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免盲和视觉损害、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规划,继续加强眼科特别是二级综合医院眼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眼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将防治引起盲和视觉损害的常见眼病与加强基层眼科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推广眼病防治适宜技术与工作模式,不断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眼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争取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防盲治盲办公室。

2.二级综合医院应设有眼科或具有眼耳鼻喉医师,区域内有医疗机构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3.积极参加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

4.提高CSR,到2020年底全区CSR达到2000,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5.以儿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未矫正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害。有合格的验光师提供验光服务。

6.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视力检查项目,提高视力损害筛查率,对视力损害原因进行初步诊断并实施分类转诊、分级管理。

7.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的早期筛查与治疗。二级综合医院能够开展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

8.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

9.开展低视力筛查。

10.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眼病防治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区、乡、村眼病防治工作网络,成立区防盲指导组和区防盲办公室,区防盲指导组在彭山区人民医院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协助区卫计局开展防盲治盲相关工作。

2.二级综合医院眼科、眼科诊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体,广泛开展合作,提升眼科诊疗和眼健康服务整体水平。

3.大力推动区域眼科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眼病诊治与急诊处理能力,落实眼病分级诊疗。

4.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防盲治盲工作,探索建立基层眼病防治工作模式。将初级眼保健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宣传眼保健和眼病防治知识,对辖区内主要眼疾患者进行筛查、建卡、登记、转诊。

5.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低视力康复机构的沟通协作,建立医、防、康复相结合的横向合作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辖区内医务人员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对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眼科医师、视光师、全科医师等)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各级眼科医疗服务能力。

(三)防治主要眼科疾病。

1.做好老年人、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对视力损害者出具初步病因诊断并转诊。

2.继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加强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白内障手术复明意识,大力提高白内障手术数量和覆盖率。建立健全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和术后随访制度。

3.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儿童和青少年未矫正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提高我区验光矫正服务整体水平。

4.提高人民群众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预防意识;探索建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筛查、诊断、转诊与治疗的健康管理模式,加强眼科与内分泌科的联动筛查与诊疗。

5.广泛推广应用《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继续加强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断与治疗水平,进一步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患病率和致残率。

6.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继续按照WHO沙眼防治SAFE策略,监测我市沙眼患病情况,引导群众增强沙眼预防意识,防止沙眼流行复燃。

(四)规范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医疗机构对确诊的低视力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低视力康复中心。鼓励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

(五)加强防盲治盲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以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以及其他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眼保健知识,提高白内障、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知识知晓度,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眼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防盲治盲信息化建设。

开展全区眼病防治医疗资源调查和眼病流行病学调查,持续有效监测主要致视力损害眼病患病率、发病率及顺位变化情况,全面评价眼科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实现信息化技术在眼病预防、诊断和随访等方面的应用,推进眼健康信息化管理。加强白内障手术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提升基层眼保健和眼病诊疗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

区卫生计生局加强与残联、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统筹安排,细化分工,保障眼病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防盲技术指导组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鼓励非政府组织、民营眼科医疗机构等社会各界参与眼病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与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眼病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推动落实。

区卫生计生局结合地区实际,制订本地区眼健康规划。确定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眼病防治工作,建立培训、督导、质控、信息报送等制度,注重挖掘、交流辖区内防盲治盲先进经验,确保防盲治盲工作有序开展。

(三)目标管理,定期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将于2018年对各区县卫计局及市直医疗机构“十三五”眼健康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并于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和总结。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对本地区眼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1.彭山区防盲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

2.眉山市“十三五”眼健康规划落实情况考核表

附件1

彭山区防盲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

组长

傅坤

彭山区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副组长

李晓鸣

彭山区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李庆国

彭山区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专家

岳培军

彭山区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李庆国

彭山区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李云林

彭山区人民医院

医师

杨琴

彭山区人民医院

医师

张清

张氏眼科诊所

执业医师

办公室主任

徐成良

彭山区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附件2

眉山市“十三五”眼健康规划落实情况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完善眼病防治服务体系

(30分)

1.1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眼病防治工作网络,成立防盲指导组和防盲办公室。

10

查阅文件。

1.2县级综合医院设有眼科或有眼耳鼻喉医师。

5

实地调查,查阅文件。

1.3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体,广泛开展工作。

5

查阅文件。

1.4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视力检查项目,提高视力损害筛查率,并对辖区内主要眼疾患者筛查并建卡管理。

5

查阅文件,抽查基层医疗机构。

1.5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眼病预防保健机构、低视力康复机构的沟通协作。

5

查阅文件。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8分)

积极组织辖区内医务人员参加省级举办的对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8

查阅培训计划和培训合格证书

3.防治主要眼科疾病

(25分)

3.1做好老年人、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

2

查阅文件,实地检查。

3.2县域内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提高全县CSR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2000。

10

查看报表文件。

3.3推动儿童和青少年开展未矫正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县域内有合格的验光师提供验光服务。

5

查阅资质文件。

3.4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的早期筛查与治疗。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能够熟练开展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

3

实地调查。

3.5普遍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培训,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率和致盲率。

3

实地调查。

3.6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成果。

2

4.规范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5分)

完善低视力康复中心体系建设,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开设低视力门诊,县级医疗机构价钱与省级“低视力康复中心”联动机制。

5

查阅文件。

5.加强防盲致盲宣传教育工作

(10分)

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眼健康等知识。

10

查阅文件和宣传资料

6.加强防盲致盲信息化建设(22分)

6.1依托眼科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眼病防治医疗资源调查和眼病流行病学调查,全面评价眼科综合服务能力。

10

查看相关资料。

6.2加强白内障手术信息报送工作。(医疗机构不得漏报白内障手术例数,有漏报此项不得分且漏报一例总分倒扣0.1分。)

10

网上调取数据。

6.3利用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提升基层眼保健和眼病诊疗水平。

2

实地调查。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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