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2015年中央补助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巩固彭山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遏制血吸虫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彭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巩固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
(二)年度任务
1.全年无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发生。
2.查螺、灭螺:全年完成查螺1500万㎡,灭螺800万㎡。
3.人群查治病:完成查病8.8万人次(其中:血检8万人次,粪检0.8万人次),扩大化疗3万人次;治疗晚血病人210人次,对发热病人全部实行假定性治疗。
4.健康教育:加强血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制作墙体标语64幅(条),健康教育24万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班次,培训区、乡、村血防技术人员400人次。
5.家畜查治病:完成家畜查病1239头次,治疗及扩大化治疗1239头次。
6.综合治理:家畜圈养1239头次、土地整治12195.15亩,抑螺防病林建设3000亩、渠道硬化89.365公里、衬砌排灌沟渠70.8公里,建成高标准农田15900亩,人饮工程1000人、农作物机耕33.1万亩、农作物机播14.55万亩、农作物机收30.6万亩、整治石河堰11处、山坪塘整治62座、水土流失治理6.25平方公里、微水工程61个。
三、重点范围
(一)确定重点范围的原则
1、阻断达标后发现有钉螺的乡、村;
2、2005年以前曾发生过急血和2006年以来曾发生过疑似急血或发现阳性钉螺的乡、村;
3、2006年以来发生过阳性耕牛的乡、村;
4、2014年阻断达标以后,血检阳性率>1%的村;
5、综合各种因素,专家认为存在危险因素的村。
(二)2016年血防工作重点村(11个,按合乡并镇前的老行政村划分)
义和乡:喻沟村;保胜乡:龙安村;
公义镇:农乐村;黄丰镇:金鱼村;
观音镇:观音村;谢家镇:石山村;
彭溪镇:毛店村;凤鸣镇:石家村;
青龙镇:狮子村;江口镇:土桥村;
锦江乡:象耳村。
四、加强组织保障
血吸虫病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会影响我区的招商引资环境,阻碍全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政府要及时召开血防工作动员会,与各乡镇、成员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区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血防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把防治血吸虫病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履行各自职责,认真研究落实防治规划和措施,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综合治理,联防联控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防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有力配合,有效推动我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进程。同时,要加强与驻彭机场部队,成昆铁路,周边市、县之间的联防联控,保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科学防治,加强技术指导
1.全年举办区级血防培训班6班次,培训区、乡、村血防技术人员400人次。由区地防办牵头组织,区血防站、各乡镇卫生院配合。
2.开展好卫生血防项目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全年举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班2期。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区血防站提供技术支持。
3.对乡镇、村社干部、查灭螺专业队伍、村民进行集中讲课,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查灭螺技术、血吸虫病的危害及当前疫情的严峻性。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区血防站、各乡镇卫生院配合。
4.加强血防重疫区乡镇卫生院实验室力量,配置新的电子显微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钉螺压片镜检培训,所有镜检工作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后上岗。由区地防办牵头组织,区血防站、各乡镇卫生院配合。
七、技术措施
(一)查灭螺
通过对重点环境和重点区域的环山堰、斗、毛渠、田沟及埂、房前屋后进行查螺,全年完成钉螺调查1500万㎡;采用氯硝柳胺浸杀、反复喷洒、泥敷、地膜覆盖、荣宝灭螺等方式灭螺,对钉螺密度高、疑有阳性螺的环境用药物高压喷洒灭螺3次,重点危险环境实行泥敷灭螺,复杂环境采用地膜覆盖灭螺,全年完成灭螺800万㎡。查灭螺工作应在春季3-4月、秋季9-10月完成。
(1)查螺:各乡(镇)查螺按照传播阻断地区巩固方案的查螺总体要求进行。春季3月中旬,开始对有螺地带进行全面查螺,对历史有螺环境进行重点清查,3月底前完成全区钉螺调查;秋季9月中旬,开始对有螺地带进行全面查螺,对历史有螺环境进行重点清查,9月底前完成全区钉螺调查。对捕获钉螺均要分框包装、解剖观察。查出有螺环境均应填写“彭山区查螺登记卡”,按要求计算钉螺面积。
(2)灭螺:于4月和10月份开展春秋两季灭螺行动,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巩固性灭螺。对近3年内有螺环境根据《四川省灭螺技术规范》采用药物喷洒灭螺2—3遍。喷洒灭螺要做到事先割草清障,喷洒水量充足、均匀透彻。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灭螺剂量为2~4g/ m2;小型有螺水体浸杀剂量不低于8g/m3,稳水浸杀3天以上。采用地膜覆盖灭螺环境应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其灭螺效果。荣宝灭螺应选择适宜环境做好用药比例并做好个人防护,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灭螺效果。环改灭螺后有螺面积下降率应达100%。凡“灭光钉螺”环境须填报“灭光钉螺环境备案表”,并由区血防站考核后方可确认。
(二)查治病
1.查病
春季人群查治病时间在春耕结束后30天左右进行,秋季人群查治病时间在9月中旬进行,杜绝急性血吸虫病发生,降低人群感染率。采用血清学方法对相关村社6—65岁常住居民进行查病,一类村受检率达90%以上。血清学阳性者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和Kato-katz法进行粪检。
2.治病
对所有血检阳性者进行化疗,在感染率高的地区进行人群普治。凡查出的病人均使用吡喹酮进行正规治疗,并注意随访复查。扩大化疗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防止滥用药,医院要做到送药到手、看服下肚,并建立健全治病登记账册。
3.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调查与救治
认真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的复查清理,落实血吸虫病人救治项目管理办法,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将政府对晚期血吸虫病人的关怀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完成210人次晚血病人的救治和随访。掌握现有晚血病人的生存现状,对未登记上报的晚血病人进行普查,符合救治条件的及时进行救治。
4.急性血吸虫病控制
通过区、乡、村三级防疫网络,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警机制和发热门诊、转诊、会诊制度,实行首诊责任制,严防漏诊和误诊,杜绝急血病例发生。
5.家畜查治病
由区畜牧局、区农机局负责落实,实施人、畜同步查治,禁牧圈养和实施“以机代牛”,确保无家畜感染。
(三)疫情监测
严格按照全国、省、市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工作要求,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规定和《彭山区2016年血吸虫病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全区血吸虫病的监测监控工作,及时调整防治工作重点。
八、资料整理和报告
进一步完善血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包括查灭螺、查治病记录,家畜查治记录以及各级汇总表、督查记录、宣传资料,图片信息等。继续实行血防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阶段性工作结束前完成资料的收集、汇总、录入计算机,按照“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要求,完成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网上报告和数据的采集工作,实现血防资料纵向化的国家、省、市、区四级管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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