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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区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1495410037/mzj1/2020-001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mzj1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区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10-22

此次提高救助标准从2020年7月起执行:

(一)城镇低保救助标准。一档从570元/人·月提高到630元/人·月;二档从480元/人·月提高到540元/人·月;三档从400元/人·月提高到460元/人·月。

(二)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一档从380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二档从31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三档从27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

(三)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750元/人·月调整为820元/人·月。

(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500元/人·月调整为590元/人·月。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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