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根据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返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市民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现状,现对我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复工、老人返院做如下要求:
一、人员类别及复工、返院要求
(一)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1.类别:请假或轮休后复工的工作人员;新聘用的工作人员。
2.复工、返院条件:
(1)新聘工作人员户籍为彭山区户籍;
(2)近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
(3)本人经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合格;
(4)未与外国籍人员有接触史;(5)签署承诺书。
3.返院工作人员应至少隔离48小时方可进入老人生活区。
(二)养老机构院民
1.请事假外出的院民
返院条件:(1)自愿返院,服从管理;(2)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3)未与外国籍人员有接触史;(4)签署承诺书; (5)单独隔离14天。
2.生病康复后返院的院民
返院条件:医院出具可以返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新入院的院民
入院条件:(1)自愿入住,服从管理;(2)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3)未与外国籍人员有接触史;(4)经过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5)签署承诺书。
4.转院的院民
入院条件:1)在原养老机构身体健康无任何异常,在转移过程中未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和外国籍人员;2)转移过程安全,无不良接触(车辆和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消毒,路线不得经过有风险的区域,司乘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必须合格)。
5.所有返院、入院、转院老人应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区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二、流程
(一)书面申请。由本人向拟返院的养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若有困难可委托他人提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返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明;
3.15天内的生活轨迹材料或证明(包括生活和去过的场所、接触人员、证明人员);
4.健康证明材料(体检表和核酸检测报告);
5.签署承诺书。
(二)审核备案。养老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养老股备案。
(三)严格要求、组织实施。各养老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1.返院申请表
2.工作人员承诺书
3.返院入院承诺书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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