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正式颁布70周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人生大事。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婚姻具有非常神圣的意义,世间万物、伦常礼仪、社会之始,皆基于婚姻。
新中国首部法律是什么?或许你会想不到,就是《婚姻法》。今年是见证了几代人的青春成长的《婚姻法》70周岁生日,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部反映了社会变迁,观念进步的法律。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2、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3、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而后,一场场宣传与捍卫《婚姻法》的运动在全国展开。经过贯彻婚姻法运动,这部只有27条的新中国首部国家大法,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男人随意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 广大群众普遍树立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3年3月22日,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宣传贯彻婚姻法游园大会。这是两名青年在观看宣传小册子。
▲曾经的结婚证
1978年11月,根据中央对全国妇联关于修改婚姻法报告的批示,全国妇联邀请民政部、卫生部、最高法院等10个机构的负责同志在京开会,决定成立修改婚姻法领导小组。经过历时近两年的修改,1980年9月1日,新的婚姻法颁布。这是我国第二部婚姻法。自此,我国婚姻法在制度构建和立法技术上有了长足的进步。1980年9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婚姻法》。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主要发展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本原则的补充;补充了计划生育原则和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2)修改了结婚条件;主要在法定婚龄和禁婚血亲范围上做了修改。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男20周岁、女18周岁的法定婚龄提高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将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五代旁系血亲是否通婚从习惯的规定改为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相互结婚。
(3)扩大了对家庭关系的调整;原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1980年婚姻法进一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纳入调整范围。
(4)离婚条款的修改和增补;在程序上,1980年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判决离婚的理由上,明确规定“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曾经的结婚证
1980年婚姻法颁布实施近20年后,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把修改婚姻法正式列入了立法规划。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以社会发展为先导,以关注民生、强化救济制度为理念,在秉承1950年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对1980年婚姻法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重要价值在于,实现了婚姻法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转变,增设了必要的法律制度和具体规定,强化了对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护。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并沿用至今。
▲曾经的结婚证。上世纪80、90年代从“奖状式”到“红本本”,领证还要开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立法过程,被称为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人国家观念、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婚姻家庭观念和性观念的一次大普查”,而且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是我国立法法出台后第一个在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案。
▲2001年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尤为醒目,
这是中国首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03年,民政部在全国统一启用新式结婚证,证书封面枣红色、烫金字,采用安全防伪水印币纸。
回顾这部意义非凡的法律的前世今生,是否帮您记起了那些曾经美不可言的爱情初心呢? 而与此同时,我区婚姻登记场所也发生着巨大的变迁。
2003年10月,彭山区建立了专职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全县的婚姻登记管理由各乡镇分散登记变为集中全天办理。
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婚姻登记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全部合格并获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2007年7月,婚姻登记处从原来设在区妇幼保健院的简陋办公点搬迁至民政局办公楼内,设立了候登区、登记室、档案室。
▲原登记大厅
▲我区婚姻登记处坚持“依法登记热情服务”,获得群众广泛赞誉,
2008年,被省厅授予“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次年在全市首先成功申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2020年初,为改变原有登记场所狭小,好日子拥挤的情况,我区婚姻登记处借搬迁新政务中心的契机,进一步科学打造登记场所,提档升级,为群众营造了更优更温馨的登记环境。
▲旧登记场所狭小拥挤
▲新登记大厅一角
70来,从打破封建婚姻,到推行依法登记;从公社乡镇的不定期受理,到规范温馨的集中登记。它是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的一把精准刻度尺,见证着婚姻家庭观的变革,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这部意义非凡的法律的前世今生,是否帮您记起了那些曾经美不可言的爱情初心?70年抚今追昔,面向未来彭山民政将继续砥砺前行,为您的家庭幸福美满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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