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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的通知(眉彭民政[2020]8号)

  • 索引号:1495410037/mzj1/2020-0004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mzj1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的通知(眉彭民政[2020]8号)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1-23

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传染病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眉彭府发[2020]3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0 年1月23日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为做好全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式,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区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开展我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二、工作职责分工:

潘  勇:负责区民政局防控工作总指挥工作。

谢勤快:负责防控工作中养老服务领域、儿童保障领域、流浪乞讨救助领域、殡葬服务领域、婚姻登记领域、老年大学领域、维稳领域以及人员调度。责任股室:慈善福利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股、敬老院服务中心及下属敬老院、殡葬工作服务中心、公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站

彭  佳:负责整个防控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后勤保障、宣传工作、社区指导以及机关自身防控领域。责任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社会救助股、低保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养老服务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单位股室:敬老院服务中心、慈善福利养老服务股)

1.严格执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眉山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建议措施(第一版)》。

2.全区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不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老人外出活动,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做好老人心理调节、精神疏导和卫生习惯引导,加强家属沟通协调。

3.开展疫情监测,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定时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提前预留观察房间。

4.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暂停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暂停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二)儿童保障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股室: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股)

6.严格执行民政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7.儿童福利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一律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和志愿服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院外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测体温、消毒等工作,禁止到儿童生活区域与儿童接触;取消儿童集体活动,不组织外出活动。

(三)流浪乞讨救助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股室:救助站)

8.强化新入站的求助人员入站防控,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接触史,做好体温测量;新入站人员先安排独立区域进行观察,来自疫区的求助人员必须单独安排区域隔离,每次完成救助要给车辆消毒。

9.强化站内防控,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定期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如有疑似症状需按规定隔离观察、送医治疗、报送信息。

10.强化送返防控,尽可能暂停向外地护送受助入员,全面暂停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确有必要送返的,要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

11.强化综合防控,做好站内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疫,加强食品、饮水、用药等安全管理,开辟疫情防控应急隔离观察区,配备卫生防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四)殡葬管理服务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股室:殡葬服务中心、公墓服务中心)

12.备齐、备足必须的防护装具,严格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

13.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遗属严格控制参加守灵人员数量;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

14.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科学处置逝者遗体。

15.暂停一切实地祭扫活动。

(五)婚姻登记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股室:婚姻服务中心)

16.婚姻登记中心应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积极采取电话、网络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尽量减少当事人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避免“扎堆登记”。

17.及时引导分散新人在2月14日等特殊日子扎堆登记,避免人员聚集。

(六)老年大学领域(责任领导:谢勤快;责任股室:老年大学)

18.加强老年大学校园管理,各校区所有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消毒;

19.春季开学时间要按民政局通知执行。

(七)机关防控方面

20.对我局工作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统计,重点核实身体健康状况和外出情况。返岗前询问、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外出情况,特别是近期外出史,如果14天内去过湖北、重庆、或接触过来自该区人员,则要求其居家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

21.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门卫每日对办公室、楼道、门把手进行消毒。在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倡导工作人员养成按七步洗手法经常洗手的习惯。

22.加强宣传力度。各下属事业单位特别是敬老院要加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宣传。

23.加强应急值守。公墓服务中心、殡葬工作服务中心、救助站排班情况上报区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股备案,各敬老院要明确院长带班制度,尤其在春节期间要确保有院长带班值守,排班情况要上报区敬老院服务中心备案。

四、追责问责

对擅自发布舆论情况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潘  勇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勤快      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  佳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田琦姝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  伟      区民政局慈善福利养老服务股股长

熊晓红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何玉琴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股长

赵晓宇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股

股长

刘  静      区民政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朱  荣      区敬老院服务中心主任

苏  杨      区公墓服务中心主任

刘明建      区殡葬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梁俊文      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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