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牧马镇、锦江乡民政办:
2019年清明节临近,为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积极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清明祭扫中,禁止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新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公墓“禁烧、禁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清明期间“禁烧、禁燃”工作的宣传力度。
辖区墓区内路口、路段要设置醒目的“禁烧、禁燃”标志、警示牌、标语、横幅。乡镇要检查公墓的消防设备设施,杜绝提供纸钱、香烛等用品。值班人员要加大力度对辖区内公墓进行巡查,并做好拍照留存。
二、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禁烧、禁燃”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
清明节期间,我局将进行暗访检查,对继续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予以通报。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19年4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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