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为建设文明绿色美丽彭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部署,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印发了《眉山市彭山区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彭民政〔2018〕82号)文件,再次要求各村(社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规定与良序新风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目前, 乡镇(街道)按照区级文件精神,指导108个村、社区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以及“中江经验”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现已有91个村(社区)已按要求陆续依规依法按程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其余村(社区)正待完善。 已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村(社区),都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中,随时供村(居)民看阅,如有违规者,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后,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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