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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将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内容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23-7/2018-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将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内容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1-23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2018年9月3日,区民政局局务会议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基层组织力量,进一步打击村级黑恶势力,维护基层组织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请各乡镇、街道督导个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将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内容,参照“中江经验”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内容。要求其内容尽可能的控制在10条内。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18年9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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