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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批复

  • 索引号:00859423-7/2016-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同意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批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07-06

眉山市彭山区性病艾滋病协会筹备组:

你会关于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性病艾滋病协会”的登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会已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现已具备社会团体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你会必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和生效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广大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共同参与全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知识,提高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维护性病艾滋病病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反对社会歧视。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卫计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你会如有重大项目变更(社团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场所、章程内容修改等),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有重大活动及涉外交往,应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四、协会应每年向我局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等材料,参加社团年度检查。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16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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