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城乡低保发放档次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区城乡低保精细管理,适当降低我区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推动低保扩围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城乡低保发放档次,由四档调整为五档,原发放档次不变,增加的档次为:城镇低保五档180元/月、农村低保五档120元/月。
调整过后我区城乡低保发放档次为:城镇低保:一档660元/月、二档570元/月、三档490元/月、四档290元/月、五档 180;农村低保:一档500元/月、二档420元/月、三档360元/月、四档 210 元/月、五档120元/月。调整后的发放档次从2024年1月起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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