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民规〔2024〕1号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眉市民发〔2021〕27号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详见附件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民规〔2024〕1号)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眉市民发〔2021〕27号)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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