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严格落实《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巩固防线,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有效溯源,毫不松懈的抓好冷链食品常态化防控举措,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川冷链”)、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工作任务
(一)协同联动,联防联控。
坚持属地负责,多方联动的疫情防控原则,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机制,根据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班,强化系统思维,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形成一个密切协同的整体,按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信息导入、风险评估、核酸检测、消毒指导、联合检查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监管联动、风险共治,确保冷链食品全链条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二)守土有责,全面管控。
一是一手抓排查、一手抓管控,全面扎实开展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网络送餐经营主体摸排建档和数据统计,确保覆盖到位,不留死角;要按业态、经营项目、入川首站等内容建立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主体档案,确保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主体底数清,数据明,点位准。要紧盯进口冷链食品,狠抓进口冷链食品冻库点位排查和平台追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两个全覆盖,(即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主体和冻库点位摸排全覆盖、“川冷链”平台追溯全覆盖),严防冷链物流成为疫情防控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二是关口前移,把好冷链食品入眉关口,加强冷链食品入眉管控。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入眉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三是积极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集中监管工作流程,科学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工作。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优化服务措施,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四是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冷链食品“库长”责任制,每个冷链食品贮存冻库分别设置属地库长、行业库长和企业库长,充分发挥专班、专人、专业、专责作用,相互联动、相互补台,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地有效。
(三)高效清晰,精准可溯。
强化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要求,对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义务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部署“川冷链”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要求,主动在“川冷链”追溯系统备案登记,上传相关追溯信息;推动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川首站赋码”,指导进口冷链食品入川首站企业对相关产品进行品码或批码的赋码操作(若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规则的品码,则无需另行赋码);要落实倒逼机制,要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未在“川冷链”注册的生产经营主体购进、销售入川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在“川冷链”平台无溯源信息的入川进口冷链食品。确保购进入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四)落实责任,全面防控。
一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预防性全面消毒,没有消毒证明的,由入川首站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三是督促指导网络送餐单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骑手个人卫生健康管理,对外卖和运送工具开展清洁消毒,按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四是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用农产品市场落实个人健康防护、环境、设施设备消毒。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覆盖核酸检测,并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宣教引导,科学技防。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辖区防控实际,狠抓重点目标人群,精心策划、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方案、指南、追溯平台操作等防控技术指导文件手册的宣贯培训,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技术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技防,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宣传到位、培训到位、督促到位、监管到位。
(六)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聚焦进口冷链食品,落实属地责任,深化部门协同,结合“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追溯管理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不落实消毒、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要依法严惩重处;对拒不执行防疫措施在“川冷链”追溯平台登记流转进口冷链食品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有效联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典型案例要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宣传报送。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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