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竹编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眉山市竹编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竹编产业发展的意见》(眉委发〔2016〕9号)精神,明确年度目标,落实推进任务,特制定2016年推进竹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工业化改造、信息化提升、产业化经营”的总体要求,2016年,全市竹编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全市竹编产业的市场销售得到拓展,机械化水平加快提升,研发创新不断增强,竹编产业发展推进的新机制、新模式、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规划布局。制定各区县年度发展规划,以传统竹编技艺集中区域、竹资源重点区域和竹编产业现有区域为基础,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园区、专业乡镇、专业村社,辐射带动一批发展竹编产业的重点乡镇(村社),布局一批发展竹编产业的基础乡镇(村社)。
(二)强化主体培育。着力扶持发展一批区域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规模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大户等,支持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规范经营管理,帮助协调解决生产发展过程中所需场地、资金、技术等问题。
(三)强化市场拓展。实施竹编产品销售扶持政策。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营销大户为主体,组建专业营销队伍。以青神县为重点,着力打造以竹编工艺制作体验、产品博览、旅游营销、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市场建设,认真组织好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期间竹编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推动竹编产品进景区、景点和超市,开设专卖店或专柜,并加快竹编产品交易网和网上商城建设。
重点推动竹灯笼市场拓展,支持开展订单生产、品牌培育及营销宣传等,积极推动全市景区景点、餐饮企业、市政道路使用竹灯笼,在竹文化节和泡菜博览会氛围营造中积极推广使用竹灯笼,不断增强产品在本地区及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率先打造全国领先的竹灯笼生产基地。
(四)强化机械化提升。实施竹工机具研发及采购应用扶持。根据竹编生产需求实际,支持企业通过与本地或外地机械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在竹编机械设备的研发及引进上实现突破,重点解决竹丝生产的智能化机械设备等。同时,加强竹工机具的推广应用,支持林区农户、业主等采购使用小型原竹加工机械设备,就地将原竹进行竹条、竹片、竹丝加工,再由竹编龙头企业进行收购。
(五)强化原料保障。采取抚育改造等措施,实施科技兴林,促进竹编原料林基地提质增效。发展竹材采伐专业生产队伍,鼓励竹编企业采取合作方式在竹资源集中区域设立原料初加工或精加工供给点,以增加林区竹材的附加值,同时降低竹编原料采购成本。
(六)强化技术培训。实施竹编生产技术培训扶持,充分发挥就业、科技、残联和工青妇等方面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市级、县级、乡镇、村社、企业和业主等各层次技术培训。培训要与产品、项目对接,做到开发一个产品市场,即时对接一个培训项目。
(七)强化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各驻外经合局,采取叩门招商、以商招商、组织推介会等多种模式,开展竹编产业专题招商。重点推进青神竹编产业园区招商,尽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认真组织筹备好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招商推介会,编制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力争在会节期间招商签约取得重大突破。
(八)强化研发创新。实施竹编新产品研发创新扶持,开展竹编工艺产品的深度研发,重点促进竹灯笼、竹帽、竹家具等竹制实用产品的开发应用,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竹编产业发展的意见》(眉委发〔2016〕9号)精神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成立竹编产业“双百”工程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委办字〔2016〕12号)及本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推进领导小组,组建推进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竹编产业发展。
(二)加大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眉山竹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市和区县财政落实安排专项经费,整合项目资金,对竹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予以扶持。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照目标任务进度进行专题分析报告。市推进办公室(市林业局)每月汇总进展情况,并由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督查通报。
附件:2016年度竹编产业发展推进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6年度竹编产业发展推进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点
工作
| 内容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推进总体目标任务
| 销售收入(亿元)
| 从业人员(万人)
| 培育专业乡镇(个)
| 培育专业村(个)
| 培育引进龙头企业(个)
| 培育专业合作社(个)
| 培育专业大户(个)
| 建专业市场(个)
| 建专卖店(网店)(个)
| 培训(人次)
| 建原料供应点(个)
| 参加展销活动(次)
| 机具采购(套)
|
|
1.5
| 1
| 2
| 5
| 1
| 2
| 8
| 1
| 6
| 1000
| 2
| 1
| 5
| 东坡区政府
|
0.5
| 0.5
| 1
| 1
| 1
| 1
| 5
|
| 1
| 500
| 1
| 1
| 2
| 彭山区政府
|
0.5
| 1
| 1
| 1
| 1
| 1
| 4
| 1
| 2
| 500
| 4
| 1
| 2
| 仁寿县政府
|
1.5
| 1
| 2
| 4
| 2
| 1
| 6
| 1
| 2
| 1000
| 7
| 1
| 5
| 洪雅县政府
|
0.5
| 0.5
| 1
| 1
| 1
| 1
| 5
|
| 1
| 500
| 1
| 1
| 2
| 丹棱县政府
|
5.5
| 1
| 3
| 10
| 4
| 2
| 30
| 1
| 100
| 2000
| 3
| 5
| 10
| 青神县政府
|
10
| 5
| 10
| 22
| 10
| 8
| 58
| 4
| 112
| 5500
| 18
| 10
| 26
| 合 计
|
强化规划布局
| 将竹编产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抓好竹编专业乡镇、专业村规划及实施。
| 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
|
强化主体培育
| 培育竹编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规模企业,协调解决生产发展过程中所需场地、资金、技术等问题。
| 市委农工委、市经信委
|
培育竹编专合组织、专业大户。
| 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
|
强化市场营销
| 组织开展竹编产品市场推广、电子商务、展示展销,培育专业营销队伍、专业化市场。
| 市商务局
|
推动竹灯笼旅游市场拓展,打造竹灯笼生产销售基地。
| 市旅游局
|
在市政道路、景区景点等推广使用竹灯笼。
| 市城管执法局
|
强化机械化提升
| 实施竹工机具研发及采购应用扶持,推进竹工机具研发、引进应用。
| 市经信委
|
强化原料保障
| 实施科技兴林,培育竹编原料基地;规划建立原料供应点,加强与市外竹资源利用对接。
| 市林业局
|
强化技术培训
| 实施竹编培训扶持,推进市、区县、乡镇、企业等各层次培训;强化培训与产品、项目对接,帮助解决培育就业。
| 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残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强化招商引资
| 推进竹编产业招商,编制招商项目,组织招商引资推介会,抓好签约项目落地。
| 市投促局、各区县政府
|
强化研发创新
| 实施竹编科技研发创新扶持,培育或购买竹编专利产品,推进生产应用。
| 市科技局
|
落实工作责任
| 区县相应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
|
加大政策扶持
| 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竹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
| 市级相关部门
|
安排竹编专项扶持经费,制定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 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
加强督促检查
| 组织实施进度月报制,适时开展督查通报。
| 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