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已经市三届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全市民营企业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员工管理向人性化转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需鼓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五条 按照“坚持企业自主,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分类引导”的原则。对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
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分别给予企业鼓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每三年进行复审,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应提出复审申请。到期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称号。
第六条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享有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同等的扶优政策。
第七条 成功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需要贷款担保的,可向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信贷担保,适当提高对其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 成功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应急周转资金。
第九条 市、区县人事部门积极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所需各类专业人才。
第十条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申报条件:
(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
(二)企业诚实守信经营,无故意拖欠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无偷逃税款、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信用行为;
(三)企业近两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一条 以上鼓励资金,税务登记在市本级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税务登记在区县的,由市财政承担30%,区县财政承担70%。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在每年3月30日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的区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附上相关材料;区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会同市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县两级财政兑现鼓励资金。
第十三条 区县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鼓励办法,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评价标准
附件
眉山市民营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评价标准
类别
| 内容
| 评价标准(按不同层级评分)
| 评价
得分
|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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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发展战略与文化
20分
| 企业发展战略与目标管理(10分)
| 已经制定,并得到严格执行(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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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战略规划或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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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制定,但执行不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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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制定或根本没有执行(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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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企业发展目标
(6分)
| 有清晰文字资料,完整、简洁、有感召力,能为员工所熟知和认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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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目标
宗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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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简洁但员工不是很了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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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或员工不了解(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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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
(4分)
| 企业已建立和实施企业理念、价值观等,并有显著效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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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价值观
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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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建立和实施企业理念、价值观等,但企业形象较好,员工凝聚力较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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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建立和实施企业理念、价值观等,员工精神面貌不佳(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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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业组织
20分
| 建立现代企业“三会一总”法人治理结构
(8分)
| 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法人治理结构,总经理实行职业化聘任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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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及
法人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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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总”结构健全,总经理由公司主要股东兼任(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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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三会一总”结构或企业股东少于法定人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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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能
科室设置
(8分)
| 架构明晰,设置合理,岗位职能明确,并与本企业规模相适应(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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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架构图和部门职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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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科室健全,职能明确,但职责分工不尽合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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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构架,职能不明确,效率低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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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党团组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情况(4分)
| 有建立工会、党团组织、职代会组织,并运转良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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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党团组织、职代会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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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立组织,但未良好运转(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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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不健全,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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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企业制度
35分
| 企业法人
治理制度
(5分)
|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有专门制订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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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人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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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散见于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中,但比较健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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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制度不健全(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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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
制度
(10分)
| 企业产权公司制,股权的流动制度健全,并建立高级人才股权化激励机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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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股权规定及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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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但还没有建立高级人才资本化制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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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制度不健全,企业资产和股东财产不能明确分离(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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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制度
(5分)
| 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形成财务管理体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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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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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散见于一些文件和规定中,没有形成管理体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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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形成专门的财务管理体系,且制度也不健全(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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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制度
(5分)
| 有健全的人力资源的引进、培训、晋升、奖惩激励制度,且实行人力资源资本化制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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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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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人力资源制度,但实施不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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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形成专门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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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
制度
(5分)
| 企业重视,有专门成立的企业信用建设组织机构和制度,有开展相关的建设活动,效果显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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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部门制度或公司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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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视,有专人负责。能开展正常信用建设活动,没有出过明显的不诚信纪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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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重视,没有专人负责,也没有正常开展诚信经常性的活动(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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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
学习制度
(5分)
| 有健全的职工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培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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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培训
学习制度、培训学习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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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学习制度不够健全,学习培训具有临时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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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计划,没有对员工进行培训学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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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企业经营
管理
25分
| 企业制度
有效运作
(8分)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三会一总”职责,运行高效和谐稳定(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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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总结
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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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照公司章程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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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制度规定运作。“三会一总”职责运行无缺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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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没能按照有关制度执行,“三会一总”运行不正常(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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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
科学规范
(5分)
| 生产管理规范先进,生产操作规范有序,流程合理,现场整洁卫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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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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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操作规范有序,生产环境安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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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显生产不安全隐患,物品堆放散乱。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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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认证
(3分)
| 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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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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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相应处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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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稳(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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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3分)
| 通过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或者获得绿色企业荣誉称号或通过市级清洁生产认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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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证书、环保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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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健全的环保制度,“三废”达标排放,三年内没有受到环保部门处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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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不达标排放,或者最近三年曾被环保处罚过(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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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
(3分)
| 获省著名商标及以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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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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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知名商标及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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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荣誉以外(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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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
等级
(3分)
| AAA(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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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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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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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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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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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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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评价标准实行100分制。评价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达标企业;评价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