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建立眉山市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