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彭山要闻 > 正文
送政策、除隐患、保安全!彭山更换燃气具补贴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2-03-17      作者:      信息来源:

政策补贴

彭山区更换燃气具补贴政策来啦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鼓励用户主动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对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补贴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时限要求


全区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居)民用户(含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符合条件的用户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设备的更换和安装,并将更换下的旧燃气具交由镇(街道)或镇(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公司集中处理。

符合补贴范围的燃气用户需在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完成设备更换与安装(发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00:00 至2022年4月30日24:00)且在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申报不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一)更换燃气热水器。将直排、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合格强排燃气热水器,给予300元/台补贴。

(二)更换燃气灶具。将不带自动熄火装置、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合格带自动熄火装置燃气灶具,给予150元/台补贴。




三、补贴程序


(一)用户申报。符合补贴范围的燃气用户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安装并正常使用,用户凭各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组下达的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新购置燃气具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更换的佐证照片等资料在2022年5月10日前到所在村(社区)填写《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表》,完成补贴申报。

(二)验收汇总。2022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会同燃气公司开展入户核查并对燃具安装规范进行验收后,在《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表》相应栏中签字确认。村(社区)初审后以一户一档的形式报镇(街道),各镇(街道)5月20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将《镇(街道)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各1份上报区住建局。

(三)部门联审。区住建局在 2022年5月25目前会同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联审。联审主要按各镇(街道)更换燃气具补贴户数 10%的比例进行调阅一户一档资料和入户抽查,并形成联审结果。

(四)兑付资金。区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按程序在2022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投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在2022年5月底前统一向辖区用户转账兑付补贴资金。



主办: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28-37621271 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ICP备案号: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