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申报。符合补贴范围的燃气用户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安装并正常使用,用户凭各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组下达的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新购置燃气具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更换的佐证照片等资料在2022年5月10日前到所在村(社区)填写《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表》,完成补贴申报。
(二)验收汇总。2022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会同燃气公司开展入户核查并对燃具安装规范进行验收后,在《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表》相应栏中签字确认。村(社区)初审后以一户一档的形式报镇(街道),各镇(街道)5月20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将《镇(街道)更换燃气具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各1份上报区住建局。
(三)部门联审。区住建局在 2022年5月25目前会同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联审。联审主要按各镇(街道)更换燃气具补贴户数 10%的比例进行调阅一户一档资料和入户抽查,并形成联审结果。
(四)兑付资金。区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按程序在2022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投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在2022年5月底前统一向辖区用户转账兑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