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2023年经济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区委书记黄秀航,区委副书记、区长杨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兴弘,区委副书记、彭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张瑾出席。

△ 2023年1月9日,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彭山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柯源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又一经典力作。李克强总理对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李强同志对领会把握会议精神、抓好2023年经济工作提出重要要求。省委、市委也分别对2023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系列部署,为我们经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明确了着力重点。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彭山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指出,2022年,彭山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极为不易的发展历程,先后遭遇疫情反复延宕、极端高温天气、经济持续下行、矛盾风险叠加等重重困难和挑战。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团结带领全区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保安全,推动经济在负重前行中合理增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运行的内外部环境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彭山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
会议指出,2023年彭山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不小,但也要看到,国省市战略带来重大机遇、宏观政策加力加劲、产业竞争优势加速释放、后疫情时期服务业加快复苏等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向好变化不断增加,支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仍然较多。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抢抓有利因素、科学应对不利因素,以工作的确定性对冲风险的不确定性,牢牢掌握发展主动。
会议指出,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将2023年确定为“重大项目冲刺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彭山新篇章。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区。要持续围绕重大制造业项目做文章,做大规模、做强支撑,形成集群效应,重点在“一突出两优先三保障”上发力。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围绕主导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着力塑造产业发展的新优势。重点实施好科技创新激励奖补、创新主体倍增、人才培育引进“三个计划”。加速推动现代服务业复苏。紧紧把稳机遇,积极围绕在引客留人聚财上做文章,大力刺激消费;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做文章,全力做大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强化支撑“三个方面做文章”,推动服务业尽快走上良性健康发展轨道。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聚人营城兴业,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基础配套供给、品质生活服务“三种能力”,以城市建设带动经济发展,努力创造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力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坚持围绕产业抓开放、拿着项目抓开放,以开放聚资源、兴产业,聚焦“产业同链、服务同质、交通同网”三个领域协同发力,为彭山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流量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兜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细落实就业政策、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彭山人民。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积极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经济工作分析调度。区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财经工作会,对全区经济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调度盘点。区政府每月调度研判、解决问题。建立重点指标预警提示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行业部门,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健全考核激励机制。鲜明“拿数据说话、凭实绩交卷”的导向,进一步建立完善经济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会议还对2023年“开门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区上下要锚定一季度目标,重点抓好企业生产、项目投建、农业生产、激活消费、对上争取五项重点工作。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