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彭山区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4处禁止货车入城智能交通管理设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的地点:
彭祖大道一段与前程路交叉路口(北向南)
滨江大道眉彭交界处(南向北)
彭祖大道三段与凤鸣大道交叉路口(西向东)
彭祖大道三段与凤鸣大道交叉路口(南向北)
二、主要功能:
抓拍货运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7个工作日后执行。
四、相关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智能交通管理设备记录的相关证据依法审查后,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