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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31 15:35:12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单位性质:正科级行政单位

  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县级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代表县政府对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责;对部门和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二)负责指导和安排县金融性开发合作办公室工作。负责县政府融资项目的规划、开发和审定;代表政府进行政策性银行融资工作,并对政策性银行贷款使用进行监督。

  (三)负责彭山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并保障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承办眉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彭山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及下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委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监督管理科

  (二)下属机构:彭山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彭山县金融性开发合作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电话:0833--7620235

  (二)通讯地址:彭山县彭祖大道北段县交通局5楼

  信息网联系领导:王建军  13708167618

  信息网联系人员:张永峰  1354768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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