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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紧急通知
来源:彭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08-05-15 17:56:57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中共彭山县委
彭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08年5月12日,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我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应对,各乡镇、县级各部和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抗震救灾,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到了最低。根据当前抗震救灾形势和我县特点,现就切实做好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帮扶,自救为主”的抗灾救灾工作方针,近期以抗震减灾为中心,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突出重点,维护稳定,强力推进生产自救。

  二、总体目标
  确保不新发生人员伤亡,保障灾民的正常生活,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加强危房避险,开展生产自救,确保社会稳定。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领导,抓好组织协调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把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和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上来。县救灾办、县应急办要及时掌握乡镇、部门的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激励斗志,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战胜灾害的信心。

  (二)强化排查,严防次生灾害
  重点做好以下区域的排查除险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绝不能因为次生灾害发生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有险情的,立即组织专家鉴定,迅速整改除险,并首先保证高三、初三毕业班的教学用房。有险情的校舍必须会同建设部门确认无险后,方能恢复使用,险情不排除,不得使用。有险情但短期难以排除的,要安排安全的临时教学场所。

  2.医院。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医疗用房的排查,发生险情的必须及时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场所,同时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整合医务力量,全力救治伤病员,特别是要做好重灾区转移过来的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3.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场、宾馆、车站、码头、机关办公楼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有险情的,一律停止使用,同时要妥善安排,保障生活和工作需要。

  4.民房。各乡镇要组织力量迅速对城镇、农村居民住房逐户排查,危房的住户必须搬离,并妥善安置;轻微损害的要迅速组织群众除险加固,防止险情加重;对危房要抓紧制定排危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5.工矿企业。经委、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工矿企业对厂房、矿山、生产设备,特别是有害化学品、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加强检查和监管,迅速排除险情,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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