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城滨江路A段片区被拆迁人宛长明、罗强、李敬安、赵长久、张华平、罗淑清、帅伟、陶东蓉、李秀容、阳健全、李树清、徐大礼;请你们自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彭山县滨江路A段片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安置房接收手续。
特此通知
四川省彭山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