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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彭山县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08-04-22 15:23:14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事局
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经县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6日、7日。

  2、报名地点:彭山县人事局(县政府大楼三楼)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及1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时填写《彭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务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
  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8年5月20日、21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收据到彭山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县主考机关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见《彭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2)。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西部志愿者和服务村(社区)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每服务满1周年,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于2008年5月23日在彭山县党政网、彭山县人民政府网和人事局公示栏进行公告,也可拨打彭山县人事局(0833-7626092)电话查询。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彭山县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告知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2进行面试。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资格人员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面试考核费80元。

  七、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数,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由主考机关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凡考核中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彭山县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0833-7621631)。
  
  咨询电话:彭山县人事局(0833-7626092)

  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附件:
    1、《2008年彭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彭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彭山县人事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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