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01 10:35:3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基本情况
一、
办公地点:凤鸣镇蔡山北路东段158号
联系电话:7613223
二、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股股、社会事务股、城乡低保股。
下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烈士陵园、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中心敬老院、殡葬管理所、纱帽山公墓管理处、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莲花公墓管理所9个事业单位。
三、领导分工
局长许宏连: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许世良:协助局长分管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慈善会工作。
副局长田俊武: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办公室、老龄、行政事务及重点项目、乡镇敬老院工作。
副局长刘琦: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优抚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烈士陵园、统计工作。
纪检组长赵洪斌: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低保、社会事务、婚姻登记工作。
老龄办主任秦德权:协助局长分管老龄、殡葬管理与执法工作。
四、主要职能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基层政权、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等工作,其主要职能有: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组织草拟全县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7613223
优抚安置股(彭山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草拟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现役军人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体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613201
救灾救济社会福利股(彭山县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草拟全县减灾、社会救济规范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核查、发布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含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落实各类福利机构的管理办法;申报和审批社会福利企业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指导发展慈善事业。
联系电话:7613210
社会事务管理股
草拟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城镇社区建设,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收养工作。
联系电话:7613205
城乡低保股
草拟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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