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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01 09:27:0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单位地址:彭山县寂照街138号

  二、联系电话:0833-7621292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周维兴(副局长)13990303260(办:7611502)

             专职人员:袁秦明          13990363912(办:7621292)
   
  四、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

  彭山县林业局是彭山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彭山县辖区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和林业行政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内设中层职能机构有办公室、营林股、林政股和公安科(彭山县公安局林业科)。

  1.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林业经济改革,组织调查研究全县林业综合性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局机关的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全县林业政策及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人才培养和林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宣传以及由局主办的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就业以及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业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林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科研成果的鉴定、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林产工业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林业企业改革,林产品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林业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计划;组织编制预审或审批林业企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多种经营项目;组织编制引进外资项目和组织对外开放项目的联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林业外事工作、对台港澳等工作;对森林工业和林产工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木(竹)浆造纸和林木的采种经营及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管辖县属企业和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好林业统计和林业成本调查;负责做好农村增收“百亿工程”管理和县级经济发展打总体战工作;管理县级林业基金,指导地方林业基金的组织管理并负责检查、监督;负责育林基金、林价等林业规费征收、上报工作;负责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森工多种经营贴息贷款的工作;负责和指导林业企事业单位及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周转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企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世行贷款造林资金、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工作等。

  2.营林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林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的增长、合理利用;负责规划和指导丘区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水土保持,中低产田土改造;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协调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保护森林资源;负责林木种子采集,培育苗木,中幼林的抚育管理;引进、示范、推广速生丰产优良树种,负责植树造林的种苗调剂,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3.林政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和评价、审核、审批林业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工作;指导、监督伐区和迹地更新质量检查;组织指导全县二类调查、专业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监督实施;审核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森林采伐总量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及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办县政府林权纠纷调解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法制宣传和指导全县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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