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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31 16:40:5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对村镇供水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依法处置;负责供水管理以及对农村供水企业和供水管理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审批;负责对单位、个人投资兴建的村镇供水工程审批;负责制订、实施供水技术发展规划和供水设施更新改造与维修养护计划;负责供水技术科研开发和新技术应用。 

      (六)河道管理处(挂防汛工作站牌子) 电话:7621666

      组织指导全县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组织指导江河、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汛的安全管理;负责县内江河的三线划定和清障工作;负责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设项目评估及设计审查;负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监管工作。

      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七)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挂彭山县水政渔政工作站和彭山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电话:7630252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务法制建设规划;起草本县水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实施水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水务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协调并仲裁部门间、跨乡镇的重大水事、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渔政案件;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域排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向县管湖泊、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承办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发布“彭山县水资源公报”。

      (八)水产管理股     电话:7635282

      负责全县水产工作。负责《渔业法》的宣传贯彻,协助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产业的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的年度目标的制定;指导渔业生产经营管理,引进推广名优特新水产品种,提供特种水产、集约化养鱼、常规养鱼的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负责水产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宏观管理,水生动植物的防疫和境内检疫的管理;渔业般舶、渔港的监管;研究推广先进的饲料配方、鱼药配方;指导乡镇村社和养鱼专业户、计生户大力发展水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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