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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委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25 10:47:02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组织机构和历史沿革

      彭山县经济委员会于2006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是彭山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经济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辖工业经济企业、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协调,推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内设股(科)室

      彭山县经济委员会下设三股(科)室,即:办公室、工业经济股、能源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职能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各股室的工作关系,保证机关有效运转。负责主任会和系统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草拟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人事、工资、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党、政、工、妇的日常事务和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业经济股(中小企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战略,负责全县工业生产调度,制定考核目标,组织协调工业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指导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质量营销等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重点发展战略和创名优企业、创名优品牌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企业的结构调整,规范企业行为,组织实施“小巨人”计划。

      协助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协助搞好企业减负工作,协助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目标任务的完成。承办市经委交办的有关工作,承办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3、能源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能源行业规划和制度并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实施执法监督。负责全县能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参与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规划的制定和技改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电力管理及其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和成品油加油站点的合理布局以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审验工作。掌握能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协调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能源价格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对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行业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研究提出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承办市经委交办的相关工作,承办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611565

      地  址:彭山县西街 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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